转[玉米阿拉巧]--关于 崇拜 迷失 偶像与自己
关于 崇拜 迷失 偶像与自己
——再答用心流浪
没想到用心流浪在看了我的留言后,也把对我的留言搁在他的博客页面上,呵呵,开始你来我往了,有点象小时侯跟人争论非得辩个你输我赢,本来不想再就这个话题说来说去,因为李宇春不等于其它偶像,玉米也不等于其他粉丝,甚至玉米中个体的行为不能代表整个群体,而且李宇春不能成为被人喜欢甚至痴迷的对象吗?不是谁说不行,他人就不会再做的,而且她的未来不是人说出来的,尽管我就认为她在今后可以成为人喜欢痴迷的对象。
这次说完,我不打算再就这个话题说下去,这次是因为我发现你的留言中包含很多对李宇春小姑娘和玉米的很多不了解,所以这个应该叫答疑篇,而不是辩论篇,等这篇文章写完,我决定用我这名老玉米在博客上的实际行动来展现我对于“崇拜迷失、欣赏帮助、偶像与自己”的解答,而不会再就这个话题辩来辩去。
其实社会是需要你这样的呼声,给全民狂欢泼泼冷水,对于虚荣、浮躁确实应该保持冷静。但请看清对象,对于一个本身不具备内涵与美德的人,当然应该扯下他虚伪的外衣;而对于能够给社会带来良好导向作用的人(尽管我不是她公司的人,但我凭对她的了解,她的公益代言一定是没有代言费的),难道也要阻止普通人向她学习?
首先:我打算回答和更正用心流浪的问题是,玉米是以小孩(在学校的学生)为主吗?
答案:不是!玉米中虽然学生不少,但是玉米中最为中坚的力量群体是以工作后的白领为主,职业主要集中在:编辑、设计策划、教师、IT业界人士,其中不乏管理层面的高级白领和老板级人物(这方面的相关内容很多,你可以在去年的《三联生活周刊》做的封面专题里寻找答案)
第二:粉丝对明星的痴迷不应该?
回答:可以痴迷,但应该把握好度。其实痴迷,是古往今来一直保留的一种情趣和情感。谁都有个爱好,有人把爱好当消遣,有人把爱好当职业,有人把爱好当寄托。古有爱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金石器皿,今有爱足球博客、麻将明星,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爱好里获得专属自己的满足,谁又能说自己的爱好就一定比别人的爱好更为高级?什么都可以喜爱,什么都可以痴迷,除了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吸毒贩毒。如果你真的把痴迷做成了一项事业,就叫“不疯魔,不成活”了。从用心流浪对待博客的态度,可以看出你也是很自在的享受博客给你带来的心理满足感吧?在博客上花费的时间应该不少吧,我觉得至少不亚于我认识的几个学生小玉米平时HC(花痴)她们家春春的时间。当然不少人觉得玩物丧志,其实这还是跟自我把控能力有关,跟那个物没有关系,我还记得一次两国要开战,因为一场足球比赛即将开始,两军统帅都是球迷,所以共同觉得延迟,看完球赛开打,你能说因为他们过度痴迷足球就不可能成为好的统帅吗?
不过玉米还真不提倡过度痴迷,曾经的玉米地精神领袖、现在回归凡俗生活的老玉米是这样告械小玉米们:大家现在狂热的爱和支持能起到什么作用呢,把自己抽离出来,让自己变得更强,以后说不定会代表公司跟她谈代言,陪她飞向其它国家去演出,而你仍然是玉米的身份,而不是单纯花痴的玉米。
这样的劝说难道不比普通的语言更为有效!
关于 崇拜 迷失 偶像与自己
——再答用心流浪
没想到用心流浪在看了我的留言后,也把对我的留言搁在他的博客页面上,呵呵,开始你来我往了,有点象小时侯跟人争论非得辩个你输我赢,本来不想再就这个话题说来说去,因为李宇春不等于其它偶像,玉米也不等于其他粉丝,甚至玉米中个体的行为不能代表整个群体,而且李宇春不能成为被人喜欢甚至痴迷的对象吗?不是谁说不行,他人就不会再做的,而且她的未来不是人说出来的,尽管我就认为她在今后可以成为人喜欢痴迷的对象。
这次说完,我不打算再就这个话题说下去,这次是因为我发现你的留言中包含很多对李宇春小姑娘和玉米的很多不了解,所以这个应该叫答疑篇,而不是辩论篇,等这篇文章写完,我决定用我这名老玉米在博客上的实际行动来展现我对于“崇拜迷失、欣赏帮助、偶像与自己”的解答,而不会再就这个话题辩来辩去。
其实社会是需要你这样的呼声,给全民狂欢泼泼冷水,对于虚荣、浮躁确实应该保持冷静。但请看清对象,对于一个本身不具备内涵与美德的人,当然应该扯下他虚伪的外衣;而对于能够给社会带来良好导向作用的人(尽管我不是她公司的人,但我凭对她的了解,她的公益代言一定是没有代言费的),难道也要阻止普通人向她学习?
首先:我打算回答和更正用心流浪的问题是,玉米是以小孩(在学校的学生)为主吗?
答案:不是!玉米中虽然学生不少,但是玉米中最为中坚的力量群体是以工作后的白领为主,职业主要集中在:编辑、设计策划、教师、IT业界人士,其中不乏管理层面的高级白领和老板级人物(这方面的相关内容很多,你可以在去年的《三联生活周刊》做的封面专题里寻找答案)
第二:粉丝对明星的痴迷不应该?
回答:可以痴迷,但应该把握好度。其实痴迷,是古往今来一直保留的一种情趣和情感。谁都有个爱好,有人把爱好当消遣,有人把爱好当职业,有人把爱好当寄托。古有爱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金石器皿,今有爱足球博客、麻将明星,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爱好里获得专属自己的满足,谁又能说自己的爱好就一定比别人的爱好更为高级?什么都可以喜爱,什么都可以痴迷,除了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吸毒贩毒。如果你真的把痴迷做成了一项事业,就叫“不疯魔,不成活”了。从用心流浪对待博客的态度,可以看出你也是很自在的享受博客给你带来的心理满足感吧?在博客上花费的时间应该不少吧,我觉得至少不亚于我认识的几个学生小玉米平时HC(花痴)她们家春春的时间。当然不少人觉得玩物丧志,其实这还是跟自我把控能力有关,跟那个物没有关系,我还记得一次两国要开战,因为一场足球比赛即将开始,两军统帅都是球迷,所以共同觉得延迟,看完球赛开打,你能说因为他们过度痴迷足球就不可能成为好的统帅吗?
不过玉米还真不提倡过度痴迷,曾经的玉米地精神领袖、现在回归凡俗生活的老玉米是这样告械小玉米们:大家现在狂热的爱和支持能起到什么作用呢,把自己抽离出来,让自己变得更强,以后说不定会代表公司跟她谈代言,陪她飞向其它国家去演出,而你仍然是玉米的身份,而不是单纯花痴的玉米。
这样的劝说难道不比普通的语言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