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笛卡尔的实在性证明
所谓“实在性证明”,即依据实在性的因果原则,由结果回溯到原因,有些类似于托马斯·阿奎那的“第一原因”证明。但二者是不同的,托马斯·阿奎那的证明建立在具体的感性事物之上,而在笛卡尔证明的起点处,仅有“我思”是确定的,其它一切事物都是被排斥的,无法作为论证的出发点。
笛卡尔的证明建立在“观念的对象实在性”和“实在性的因果原则”这两个普遍原则之上。所谓“观念的对象实在性”,是就观念总是表象某对象而言的。鉴于诸对象本身的实在性差别,诸观念的对象实在性也有着等级之分。大体说来,观念的实在性由低到高分别为表象样式或偶性的观念、表象有限实体的观念、智识(理解)无限实体的观念。所谓“实在性的因果原则”,即,“原因不得小于结果”,也就是说,“原因的实在性等级不得低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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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怀疑,笛卡尔唯一可以确立的就是“我”的存在。这个“我”很明显是有限的实体。而在“我”之中却有一个无限观念。根据实在性的因果原则,有限的“我”不可能作为无限观念的原因,一个无限观念的原因只能是一个无限的实体,即上帝,是他将无限观念赋予我内心的。因此,笛卡尔得出“上帝实存”的结论。
除了“从无限观念推论无限实体”,笛卡尔的证明还有另一条思路,即从“我的实存”反推“上帝的实存”。具有“上帝观念”的“我”是由什么创造和保存的呢?笛卡尔相继排除了“我”、“父母”、“其它不完满的原因”,这样就仅剩下“上帝实体”。他认为,只有上帝这个无限的、完满的实体,能够创造并时刻创造(即,保存)“我”,使我具有如此的本性。
所谓“实在性证明”,即依据实在性的因果原则,由结果回溯到原因,有些类似于托马斯·阿奎那的“第一原因”证明。但二者是不同的,托马斯·阿奎那的证明建立在具体的感性事物之上,而在笛卡尔证明的起点处,仅有“我思”是确定的,其它一切事物都是被排斥的,无法作为论证的出发点。
笛卡尔的证明建立在“观念的对象实在性”和“实在性的因果原则”这两个普遍原则之上。所谓“观念的对象实在性”,是就观念总是表象某对象而言的。鉴于诸对象本身的实在性差别,诸观念的对象实在性也有着等级之分。大体说来,观念的实在性由低到高分别为表象样式或偶性的观念、表象有限实体的观念、智识(理解)无限实体的观念。所谓“实在性的因果原则”,即,“原因不得小于结果”,也就是说,“原因的实在性等级不得低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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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怀疑,笛卡尔唯一可以确立的就是“我”的存在。这个“我”很明显是有限的实体。而在“我”之中却有一个无限观念。根据实在性的因果原则,有限的“我”不可能作为无限观念的原因,一个无限观念的原因只能是一个无限的实体,即上帝,是他将无限观念赋予我内心的。因此,笛卡尔得出“上帝实存”的结论。
除了“从无限观念推论无限实体”,笛卡尔的证明还有另一条思路,即从“我的实存”反推“上帝的实存”。具有“上帝观念”的“我”是由什么创造和保存的呢?笛卡尔相继排除了“我”、“父母”、“其它不完满的原因”,这样就仅剩下“上帝实体”。他认为,只有上帝这个无限的、完满的实体,能够创造并时刻创造(即,保存)“我”,使我具有如此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