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
2.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4.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申领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5.正在领取失业保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二、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异地申领吗?
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转入地经办机构按照本统筹地区规定和标准,为参保失业人员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和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三、跨省转移失业保险费应包括哪些项目?
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含已核定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领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参保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四、参保职工、失业人员跨省转移时失业保险费划转如何计算?
1.转出地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但有已核定
五、如何办理跨省转移接续?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可采取线上线下办理,或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办理关系转移:
1.可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转移凭证,之后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入。
2.可直接到转入地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地经办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到转出地开具相关证明。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
2.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4.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申领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5.正在领取失业保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二、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异地申领吗?
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转入地经办机构按照本统筹地区规定和标准,为参保失业人员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和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三、跨省转移失业保险费应包括哪些项目?
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含已核定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领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参保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四、参保职工、失业人员跨省转移时失业保险费划转如何计算?
1.转出地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但有已核定
五、如何办理跨省转移接续?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可采取线上线下办理,或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办理关系转移:
1.可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转移凭证,之后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入。
2.可直接到转入地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地经办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到转出地开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