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37楼
你说的这些关于在美国打官司的话, 和事实相差很远:
"今天看到,美国的一些用户,已经针对信号问题,对iPhone公司发起了四起法律诉讼。起诉方都是平民百姓,都是iphone 的使用者,是真正的iphone 粉丝。在美国,使用iphone 是很平常普通的,跟身份地位炫耀完全无关,他们都是因为喜欢iPhone才成为第一批使用者的。"
首先,什么是平民百姓, 什么不是? 是不是粉丝并不重要, 也没人知道。 事实就是, 在美国, 很多律师楼以打官司为生。 什么都告一告。 有枣没枣打三杆子, 三年不开张(赢官司), 开张吃三年。 提出诉讼, 不代表已经判定对方有罪。 还有所谓的集体诉讼(class action) 也并不代表很多人受害, 激起了民愤, 而团结在一起提出诉讼。 而是一个人想告, 但是还有很多类似情况的人, 就都包括在一起了。 有的时候, 你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就会收到一封信, 说是有个class action,你也包括其中, 如果不同意, 就回复,如果同意不用任何回复, 也不用给钱。 free rider, 到时候如果官司赢了, 一起分钱。
事情很简单, 担心iphone4有质量问题就别买。 等身边的买的多了, 看看怎么样, 然后自己再决定。 这么简单的人类最原始的逻辑能力也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在贴吧讨论? 不就是一个蘑菇很香, 有人说有毒, 有人说没毒。 你害怕的话, 就看看吃了的人死没死, 自己再吃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