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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地理志“南郡以南属吴”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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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地理志》记载:【后汉献帝建安十三年,魏武尽得荆州之地,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又分南阳西界立南乡郡,分枝江以西立临江郡。及败于赤壁,南郡以南属吴,吴后遂与蜀分荆州。于是南郡、零陵、武陵以西为蜀,江夏、桂阳、长沙三郡为吴,南阳、襄阳、南乡三郡为魏。】
有些吴粉以“南郡以南属吴”为依据说,赤壁之战后,南郡包括南郡南面的所有荆州都属于东吴。从而继续脑补出剧情“刘备征荆南四郡后,拱手将四郡地盘交给孙权,然后在求都督荆州时,从孙权那里再借得南郡与荆南四郡”。且不说这脑补的剧情有多荒诞,我们来讨论一下,这句“南郡以南属吴”应该如何理解。
我认为,【南郡以南属吴】应该理解为:南郡南部属于东吴。
吴粉会说:“以南”不能解释成“南部”。那么古文中有将“以东(南西北)”解释为“东(南西北)部的情况吗?有,而且《晋书》中就有
1、【及武帝置十三州,其地以西偏为凉州,其余并属司隶,不统于州。】
此处【其地以西偏为凉州】意为雍州西部一半土地划为凉州
2、【又分建宁以西七县别立为益州郡】
此处意为:又分建宁郡西部的七个县立为益州郡。
《宋书》对此事的记载是这样的:
【晋宁太守,晋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晋怀帝更名。领县七, 户六百三十七。去州七百三十;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
建伶令,旧汉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连然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滇池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谷昌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秦臧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阙)
双柏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宋书》的记载中明确写了“建宁西”,两段史料相互印证,证明了《晋书》此处的“以西”二字的意思就是(建宁郡)西部。
吴粉又说了:前文有【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这个“以北”不能解释成“北部”,因为晋书记载襄阳郡的山都县属于南阳郡不属于南郡。
1、吴粉的理解是这个“以北”是“北部加上北方”的意思,我认为这个说法首先是不合常理的,我们说某处以北一般是不包括某处的,就是指某处的北方,而不能是“某处的北部加上北方”
2、曹操立的襄阳郡与两晋的襄阳郡范围一样吗?不一定吧!《晋书地理志》记载的是晋朝的地理不是三国时期的地理,曹操立襄阳郡时也可能不包括山都县。
《三国志吴主传》:【(建安二十五年)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抚纳。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 卢五县民五千家来附。】
《建康实录》的记载:【秋,魏将梅敷使南阳长史张俭送欵以南阳阴、鄼、筑阳、山都、中庐 五县五千家归附,权纳之”】
这说明建安25年时山都县是属于南阳郡的。
3、《魏略》中甚至还有记载说,襄阳郡不是曹操设立,而是曹丕设立的
所以,我认为曹操立的襄阳郡与两晋的襄阳郡范围是不同的,可能并不包括南阳的山都县,【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中的“以北”理解为(南郡)“北部”更加合适。
另外,大量史料证明,赤壁之战后,刘备在荆南拥有势力地盘,如果无视这一点,无异于掩耳盗铃。
综上所述,我认为【南郡以南属吴】理解为:南郡南部属于东吴,更为合适。


IP属地:安徽1楼2022-11-13 13:14回复
    和刘备没有任何关系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2-23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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