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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电瓶车“起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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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4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对轻便摩托车的定义“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工具呈现多样化。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作为一种新颖便捷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全国迅速发展,并为民众普遍接受。但随之带来的突出问题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已成为继摩托车之后的事故多发车,充当交通事故的新“杀手”。
     一、近二年审理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基本情况
     1、审理数量逐年上升。2006年笔者所在海安法院共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090件,其中事故一方是电动自行车的为140件,占12.84%;事故一方是电瓶三轮车的为37件,占3.39%,两者合占16.23%;2007年共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794件,其中事故一方是电动自行车的为142件,占17.88%;事故一方是电瓶三轮车的为36件,占4.53%,两者合占22.41%;2008年1-4月份,共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357件,其中事故一方是电动自行车的为84件,占23.53%;事故一方是电瓶三轮车的为7件,占1.96%,两者合占25.49%。(见表一)
     表一:
    
     由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电动自行车、电瓶三轮车引发交通事故中所占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
     2、电动自行车作为事故一方承担同等责任以上的比例逐年上升。电动自行车、电瓶三轮车作为事故一方承担同等责任以上的比例由2006年的45.76%上升为2007年的49.44%,2008年1-4月份则上升为53.85%。不难看出,在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作为事故一方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上升的同时,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也随着加重。(见表二、表三)
     表二:事故责任数量
    
     表三:事故责任比例
    
     表一、表二和表三反映出电动自行车、电瓶三轮车的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
     二、电动自行车增多和易发生事故的原因
     (一)电动自行车增多的原因
     1、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价格便宜、购买方便,成本低而且不像摩托车那样需要办理上牌领证、驾驶考试等繁琐手续,也不需要支付保险、年检、汽油等费用。
     2、使用便捷、省力,尤其适合中老年人和女性。虽然电瓶三轮车甚至不被国家准许使用,但现实生活中,电瓶三轮车在一些市场、码头、车站等地方非常多,它的运行成本低,除了购车、维护外,拉货多、花费少,而且其在农村的销路也很大,公安机关作为管理部门实际上也采取放任的态度,更加造成了电瓶三轮车的泛滥。
     3、在性质定性上,电动自行车被明确定性为非机动车,电瓶三轮车游离于国家规定之外,因此在使用上不受和机动车一样的各项限制,如车辆停放、道路限制、甚至违规惩罚。
     (二)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1、车速过快。80%的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车速都超标。电动自行车、电瓶三轮车时速在20公里至40公里,甚者达到60公里。人们选择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的重要原因就是其速度快于自行车。



52楼2010-06-3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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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安全性能差。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结构简单,质量不稳定,安全系数达不到应有的标准,而且行驶起来无声无息,从而难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3、缺少专业培训。使用者大多未经正式驾驶技能训练,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技术不娴熟,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违法多。电动自行车、电瓶三轮车交通违法中,车速过快占39%,抢占机动车道占31%,驮带成年人占30%。
         4、存在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质量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生产技术标准。1999年国家质监局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最高限定在每小时20公里之内,总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事实上,进入市场的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刹车方式和普通自行车相同。重量增大、车速加快,惯性也越来越大,骑车人很难控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设计时速不能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非机动车车道骑行的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15公里。但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生产商只图速度快,擅自改变车速装置现象很普遍,导致上路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存在安全隐患。
         三、扼制交通事故上升势头的对策
         既然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已经成为新一代的交通“杀手”,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减少事故发生成为当务之急。
         1、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的生产和销售。首要是关口前移。增强质量检测,提高安全系数,严格禁止擅自提高车速,改装设施,改变使用功能,从而增加驾驶人员的安全风险。质量监督、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对设置时速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一律不准流入市场,对经销商随意改变电动自行车性能的要依法严厉查处,以从源头上确保交通安全。
         2、相关部门出台有效的规定,尽快完善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相关法规,如电动自行车如何上路行驶,如何上牌管理,能否带人行驶。同时对电瓶三轮车在禁而无效的情况下更加要明确其使用、管理等各项规定。同时建议出台电动自行车、电瓶三轮车的非机动车交强险。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现有的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对违法违规者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促使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驾驶者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以减少安全隐患。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典型案例,引导、教育电动自行车驾驶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适当加重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作为事故一方的赔偿责任。江苏省法院系统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一般将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作为非机动车,与行人一样的处理,根据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会加重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减轻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方的赔偿责任。由于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没有可能投保交强险,如果在赔偿时一律按机动车赔偿对待,势必显失公平,加重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驾驶人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按行人一同对待,对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的驾驶人不能起到警示作用。为此,笔者建议在处理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作为事故一方的案件时,机动车一方对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作如下划分:机动车负全部责任的,对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一方负全部赔偿责任;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对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一方负65%的赔偿责任;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对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一方负55%的赔偿责任;机动车负次要责任的,对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一方负25%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不负责任的,对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一方负5%的赔偿责任;如果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造成行人或者普通自行车驾驶人损失的,将电动自行车和电瓶三轮车视为机动车处理赔偿责任。
    电动自行车就是在经济条件还不好但是又想机动化出行的一种畸形产物
    价格便宜机动性还不错就是选择电动车的人两个最大的原因
    但是电动车带有很大的安全问题
    第一,至今为止国家还没有发布一个关于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范围,但是明文规定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每小时
            可见过电动车的人都知道现实中速度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标准
    第三,电动车由于速度和刹车系统等不协调,速度设计大于15公里每小时,刹车系统照15公里每小时设 计,   可想而知这个刹车系统还是否有用?
    第四,带来极大的环保问题,老电池的处理问题,里面可是含的重金属铅阿
    


    53楼2010-06-3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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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9 13: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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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出事啦!!电瓶车主和警察发生了肢体冲突!大家听到这警笛声了吗???刚刚看到的那一幕我眼泪差点掉下来!我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我就是想不明白一向让我骄傲的祥和的镇赉,我的家,怎么也会发生这样的一幕!
      那些起哄的混子们,这样激化老百姓和警察之间起冲突,对你们有什么好处!
      现在电瓶车主已经被警察堵在道上了,进不了大院了,已经中午了,不知道这场“抗议“还会持续多久。


      54楼2010-06-3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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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160.226.*
        昨天早上一辆电瓶车在市政工程公司那里又出事了 因为电瓶车转弯不注意瞭望 强行急转弯与一辆直行的大货车相撞 车上还拉一位中考的学生 电瓶车被推出去七 八米 万幸 司机没有受伤 学生只受了点轻伤 如果电瓶车懂得交通规则 知道转弯车应该让直行车辆 注意瞭望 不急转弯 就不会出事了 所以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对电瓶三轮车应该坚决取缔 政府不能手软


        55楼2010-06-3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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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143.176.*
          只要能够规范化,电动三轮车对我们的日常生活还是有好外的。
          就象最早的倒骑驴一样,慢慢来。


          56楼2010-06-3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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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137.211.*
            都是关心家乡发展的,互相漫骂就不必了,我很同意2楼的说法,有时政《》府也很无奈,要顾全发展大局还要想到百姓利益,做为县民个人观点就是:种地的   外地的   身体状况不具备上路条件的(比如脑血拴)  没有任何交通意识的   车辆本身不合格的严肃取谛,觉不留情,其余的下岗职工    县内生活困难者一律上牌,严格管理,闯红灯之类与机动车同等处罚,必须规范管理,甚至对三轮车的交通制约要比机动车严格,这样一来成全了遵纪守法的合格司机,也让广大司机放弃无癞赚钱法!还有做为三轮车主你们也应该明白,并不是镇赉老百姓不给你们饭吃,是你们这个群体整体素质太差,赚钱以牺牲整个大局建设以及百姓的生命安全为代价,别说在镇赉在世界的任何地方就算饿死也理所应当!


            57楼2010-06-3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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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173.210.*
              回复:49楼
              少数交通事故还这么频发?
              不要偷换概念给你扫个盲,1. 这种车子没有生产批文,没有质量标准,无法保证质量,作为交通工具,是完全不合适的2. 这种车子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而没有行驶证和驾驶证(虽然我不认可国家就这个证收费),但驾驶者对交规的缺失,是交通和个人安全的极大隐患3. 楼上各位都说了,我们不能因为要解决就业就放纵大量污染和威胁别人生命安全的的实施。否则,同理可证,为了发财,杀人放火都是合理的
                  总体来说,电瓶车,说明国家法律监管不力,特别是基层,为了眼前利益可以凌驾在国家法律之上。除了应该解决掉这种车子和制造厂,更应该好好整顿一下当地的 政 【【【【【府】】】】】机关了
              还有,我们都平安的很,估计你早晚得让电瓶车撞死
              


              58楼2010-06-3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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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137.211.*
                交警队在团结路的电子公示牌把明文规定都发出来了


                59楼2010-06-30 11:42
                回复
                  2026-04-19 13: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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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137.211.*
                  这次强制拆棚稍微有点过激,执法部门工作量不小啊,拆棚不急,挂牌和清理从业人员应尽快!


                  60楼2010-06-3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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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没文化、好可怕


                    61楼2010-06-30 11:55
                    回复
                      操.退伍给我安排有财政班上我也不开电瓶车。站着说话不腰疼。大热天跟烤肉似的还得挣钱养家。你们开两天试试。


                      62楼2010-06-30 12:45
                      回复
                        • 122.143.168.*
                        坚决取替,不但影响市容,而且给人们带来危险,有空就钻,县里力度就应该大点,一步到位,不要留下隐患,如果那样,以后就不好办了,县长考虑考虑吧


                        63楼2010-06-30 13:02
                        回复
                          • 122.143.168.*
                          啥样人都开电瓶车,竟然财政拨款的,听说有下岗证的可以开,要是这样还是白扯白,下岗证还可以造假呢,就应该彻底取替,不留后患


                          64楼2010-06-30 13:12
                          回复
                            • 122.143.168.*
                            闹事,抓两个,就再也没有感起斥的了,大篷车咋地了,不也消停了吗,周边县都取替了,咋的了


                            65楼2010-06-30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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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9 13: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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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143.169.*
                              等你们没饭吃的内天 你们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就知道我们是怎么活的么 站着说话不腰疼    这就是没有你们家的事 要是你家也有人开电瓶车   你们就不这么说了   记住 到什么时候话都别说那么绝 都留点后路 别到时候不好收场


                              66楼2010-06-30 13: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