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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九天——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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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降肉天津肉
( 本章字数:2696 更新时间:2005-11-5) 


附《天降肉》:汉桓帝建和三年秋季的七月,北地郡廉县像下雨一样从天上降下肉来,像羊肋骨一样,有的竟像手臂那么粗大。 

(一)百年 

光阴,似箭! 

也似剑。 

时间并不是箭,却又完全是一支暗箭;或者干脆是一把明刀,一柄长剑。 

箭!已飞快,刀剑也锋利。 

它们都是一种伤人的武器,极具有杀伤力量。这些常见的武器常常都会动不动的就杀人。 

而时间就在无形之中,以无形之态杀人!只要一百年之后,人人都一定会一命归西 ——寿限既然已到,任何人便不得不死。 

但时间像是小溪中的流水总在“叮咚”地作响,不缓也不急,总是令人感觉为时尚早。 

不料一不小心一回头,几万年就过去了。 

山谷,自古以来都是以一种似乎十分可笑的姿态呈现于人们的眼前。它似乎总是不尴不尬的,可有可无一般!显得既滑稽又多余。 

因为四周的山,便是组成它的各部分。 

它的存在如此“引人注目”,正是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山谷是谷,并不是一只巨大的鼓,是凹着的。 

但是它靠着的是山,所以人们也经常要先看到它,才能够看清那一座座的大山。 

这时候,一大堆路人游客正气喘吁吁地趴倒在谷中,倒在一大片刚出嫩芽不久的绿草上面。于是,淡蓝色的也有乳白色的草汁便顽皮地学起了所有远在城里面的“水墨大师”,但现在谁也没有工夫去理会它们了。 

他们已经“自我陶醉”,没有酒,只是死劲地呼吸空气中特有的清凉花香,以及浑浊地气。 

这是山谷的气息! 

这种气息很要人命,它们温和地混合于徐徐的凉爽山风里面, 却叫人一股热气突然间就从腹间升起来,往上面窜一直来到脑壳的内部…… 

于是大家懒洋洋的,已经完全提不起什么劲儿。 

太阳的业绩大家自然有目共睹,因为它是美好的象征,它的工作日复一日。 

只要它在工作,那么天下的万物便开了眼,包括那体型细小的蚂蚁,什么是丑的以及什么是美的都一目了然。 

这时候太阳已偏西。 

阳光无瑕,也无暇!一刻未停,根本便无暇。 

一个路人在跟他的同伴悄悄地说:“一天的时间还真不够我们玩呢——”看来,他们已经打算下山回家去了。 

在山下的城里,由于明天城里面最繁华的那一条街集市了。所以,各路人马便骤然多了起来!客栈的生意非常好。 

谷中这一些人便是从几里外的一个小镇上跑到这边来赶集设摊子的。 

他们的其中一些人有一些亲戚住在这边,于是货物便存放在那里。 

天,黑得很快。 

已完全黑了。 

(二)蚂蚁王 

第二天。 

天亮了…… 

“无天酒楼”的厨房边,一间小卧室。 

一束金色的阳光欢欣鼓舞地从山后面跑了出来,像所有写字的人手中那支毛笔一般笔直地照射在“蚂蚁王”一向放在床边用黄铜制的脸盆中,盆里面盛满了清水。 

“蚂蚁王”天津肉睁开一双大眼睛,起床了。 

他拖着胶制的凉鞋,穿着睡衣先洗净了脸。梳洗完毕,然后去解手…… 

茅厕并不很远,就在他身后六七米之外。 

往夜壶里撒了一泡尿!他的感觉很好。 

这只夜壶好象是名侠陆小凤身处某处桃花源时,努力地剖开然后再用石头打平,试图做成刀的那一只。 

虽然此时房间里左右上下都无人,但是天津肉还是把那匹悬挂在空间用作隔离外人的破床单紧紧地拉了起来。 

这种动作却使外人们觉得此时正蹲在夜壶上面方便的发分明是一个小女人。 

天津肉上完茅厕,又跑回床边刷牙。 

(也不知为何,本书作者一写到这里,脑海中就如火车疾驶般地运转着脑筋出现了这一幕:一条公路边一座大桥的底下,河水上面静悄悄地漂浮着一只臭气烘天的痰盂。似乎——连天津肉这个名字就带有一点痰盂的意味了,但要是有人用一只放大镜在阳光下面聚焦此人,他也许会大喊一声:“我能给你一点肉吃吗?”) 



1楼2006-02-01 21:36回复

    (三) 

    也不知道为什么,蚂蚁王长得像是天津著名的三绝小吃之一“狗不理包子”,皮肤雪里透白,浑身的皮肉又娇嫩无比,新鲜得和任何一种水果一般快要滴出一股白水。 

    蚂蚁王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做一个独步天下,武林中无人能敌的霸主,不论是谁都得面对他的挑战,而没有人会说他不是一个侠之大者。他行走着四方,内心很希望外面的世界能够接受自己,而不是要他本人去适应。 

    “胆小害怕,也狼子野心。”其实是这个人内在的真正本质! 

    “蚂蚁王”天津肉行走江湖,一共才只有四套行头。 

    而且这几套换洗的衣服,也全部是淡黄颜色的。所以,这个人一年到头都好像是“黄衫翩翩”。 

    “黄衫翩翩”的人脸色苍白,体型圆胖。 

    身材虽然看起来很胖,已经不高,却不矮。 

    ——因为,不是很矮。 

    —— 

    他不高也不矮,正与大多数的一般人都差不多。 

    而他的手脚也不一定小,但可能是多肉的缘故,看上去却似乎小手小脚的。 

    天津肉一张小嘴巴一个朝天鼻子一双多肉的耳朵,一对似乎永远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两条眉毛。头上这些最重要的器官,他跟街上面任何一个普通人一样,一样都没长多,也一样,一样也没长少了。 

    天津肉很不修边幅。 

    是不会。 

    他也常常衣裳不整就往街上乱窜,有时还会大呼小叫。那是刚好遇上了他心情特别好的时候! 

    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这个人给人的印象却总是“长相很秀气”,而且他既斯文,还很讲道理。 

    样子长得秀气的人,不论是男女,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一定会很讨人喜欢。 

    天津肉逢人就告诉人说——他就是天津肉! 

    几乎每一个在江湖中行走的人,都有一个绰号,“蚂蚁王”是天津肉的绰号。 

    “蚂蚁王”是天津肉的绰号,那么天津肉也不是天津肉的真名字,可能同样也是一个绰号。 

    “天津肉”当然绝不可能是一个人的真名字。要知道——在《百家姓》里面,是绝对没有“天”这个姓的。 

    一个女人含辛茹苦,十月怀胎,骨肉亲情已血浓于水,并重如泰山。 

    做为一个人的父母,当他们的孩子终于呱呱坠地,他们又怎么可能会给他们的孩子取出这样的一个姓名来呢? 

    但天津肉的原名又是什么? 

    这个问题,恐怕已经没有人知道。 

    谁也不知道,而且谁也不敢保证,他别的还有什么希奇古怪的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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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刀客小银
    ( 本章字数:5657 更新时间:2005-11-5) 


    附《袁公》:春秋时,越王问范蠡击剑之术,范答:“臣只知道有一位越女,到处都有人在称颂她的剑法,大王可以向她询问有关剑术的问题啊。”于是,越王当下便有了一定要见一见这位越女的打算,当越女去见越王的时候,路上遇到了一个老头,自称是“袁公”。袁公问:“我早已听说你的剑法了得,今天就让我开一开眼如何?”越女答:“好,那小女可要献丑了。”袁公抄落路旁林中的一截竹枝,折成两段,越女接取末之一段。袁公飞快地举竹枝刺向她身上要害,越女当下只是沉着地顺应着袁公的步伐招势,一下击中他身体三次之多,正想奋力地追击时,这位袁公却飞上了一棵老树,化成一只白猿,马上就见不到影子了。(作者在把古文译成白话时,内容有所改动。“如何才能克服自己,不让所有文字成为自己的绊脚石头”这一个问题其实很令人大伤脑筋,有佛教名言:“通身是手眼,却不见自己。”作者每当面对一张白纸,或者临屏之时——思想便已如纸般白,常有猿公面对越女之感,总是显得力不从心) 

    海天城是一个小城,小小的小城。 

    这里有一个刀客,不知名的刀客,他生活在这个地方已经有很多年了。这一些年——总的来说,他的日子过得还好! 

    刀客天天练刀,也在天天制刀。他的刀却不卖!恐怕也没有人会愿意掏钱来买他的刀。 
    


    2楼2006-02-0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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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9 13: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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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客,持着刀——刀长,比普通武士用的刀长。长了许多,大约几寸。所谓兵书上的“一寸短一寸险”,这几寸却更容易要人的性命(此谓 “无象”)! 

      刀又不长,它长不过刀客的一条长臂。 

      长臂,已长过了乡下农夫肩上挑的一根毛竹扁担(很多在表面上看起来无事生非的大小祸端都是莫名其妙地发生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这柄刀果然是用一块质量极上乘的铁锻造而成的,极薄也极黑。 

      玄黑,黑如墨。 

       又黑如铁,这是“上佳建材”营销部门卖出去的铁——好铁,淬了火。 

      持刀的自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使刀好手,一整套章家十三式劈花刀法使了下来!云里雾里,水中下霜,简直叫人不知所云。 

      其“美中不足”,却又同样叫人不知其所云!其实,好的刀法也需要好的身材去配合。我们正在可惜的是这个好手身高不足!仅一老先生之限,实在是很可叹。 

      可悲的是——此人恶向胆边生,恼羞成怒,突地使出了一着“雾里送花”向路旁一老翁头上砍去。 

      那个老翁只是蹲在官道上面雾里看花,他正觉得那猩猩般模样的怪物耍得刀花撩人眼,刀风凌厉。 

      眼花缭乱花已飞花,花也非花。——刀花,竟然化成无数片! 

      但是一瞅见猩猩忽然就往自己的身上喂起招儿,他就突然长叹了一口气!很随意地从背后墙上抽起了扁担义无返顾地迎上去。 

      老翁正在笑骂! 

      似乎很看不起眼前这个侏儒。 

      侏儒耍着随身软刀来欺负他,把他当成猴儿耍,一点也没把他放在眼里,他也不甘示弱。 

      他虽然是从很远的一个山村里来到这儿,却很不希望城里有人看不起自己。毕竟,他也不是为了杀人放火偷抢拐骗,下蒙汗药强奸妇女吹迷烟而来的! 

      有时候一筐毛竽卖多了十块钱,或者是顾客不小心多付了几毛钱甚至几块钱,他都非常高兴。 

      无恶不做的恶徒,也正是他和他那些淳朴的乡民们所切齿痛恨的宵小鼠辈! 

      这时节,老翁正刨出一块地来,又种了很多土豆。 

      他喜爱这些能够使自己慢慢走上致富之路的农作物。 

      一个季节又一个季节过去了,他都从田里弄下很多东西,把它们收拾干净了又刷洗了好几遍,然后再仔仔细细地全部都塞在箩筐里面,等到一集市就把它们挑到城里来卖。 

      那猩猩把刀口磨得好锐利,这老人的一截眉毛已被完完整整地削了下来。幸亏他自己还有些机灵,闪得比较快。 

      刀子既然已无眼,人就该多长一双眼睛。 

      这个时候他就已经把扁担舞了个不分东西南北中。 

      他的体力还好,毕竟是下地的农夫,这半生一直都干了不少的苦活! 

      但是。 

      与武林中人对打,这种野蛮力量是根本就派不上用场的。 

      他已完全被猩猩飘忽神奇的身形搞得昏了头,七荤八素…… 

      像这种“扁担”的棍法,其实用来对付一个在乡下偷鸡摸狗的三流小贼可能还有一点作用! 

      扁担又落空打在地上!这可能已经是第二三十次落空了。 

      扁担的一端裂开。 

      发出“哗——”一声清亮的响声,于是老人的脸被气得一下由青转红。他的体力已完全透支! 

      一件天青色的衣裳也已被汗水完全湿透了。那张已跟死人一样灰白的脸上像云一样白的胡子上面也挂满了汗水,正一滴滴地往地下掉落。 

      扁担的一端包着一块生铁,猩猩的软刀砍过来砍过去,已经有好几次把刀口都砸在那上面,发出了托!托!托的声音。 

      一个根本不懂武功的人有时候随便虚晃几下,也能够把一套真功夫的路数搞得乱成另一套。 

      这可能便是一个《易经》中说的“太极生出正反两仪”的道理,两仪化为四象,而四象又化八卦。 

      八卦相错。 

      数往者顺,知来者逆。 

      如果是两个相敌对的人便阴阳不调,水火不容! 

      这个道理,可能也同样接近于我们平时生活上所说的“走运”这个词儿(此谓“无我”)。 
      


      3楼2006-02-0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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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猩猩久攻不下,怒不可遏,他定了定神又终于使出浑身的解数使出了一着华山的“混沌一破”往那老翁腰腹上的一大空门刺去。 

        老人的一口气接不上却也刚好“太极”地发出了一声叫,出了绝妙的八卦——“呀——”噔噔噔地往后退出三步,便委顿在地了! 

        猩猩却没打算就这么放过他!阳光下,那把黑糊糊的刀发出来的刀光煞是耀眼。 

        我们必须告知读者——我们的伟大刀客,他还是认为既然自己的刀子已无眼,正如一只手枪也会走火那样;那么站在旁边观看的路人便应该多长一双眼睛。 

        人群里已有人在大声地叫喊:“这里有个疯子,谁去救命啊?”那个人可能是老翁的乡民。 

        一只手突然就不知道是从哪里伸出来的,用两根手指飞快地夹住了刀身。 

        猩猩却好像杀出了一个性子来,眼睁睁地看着刀子刺了出去,却转眼又被夹住了,无论自己怎么去拔也一动不动,便急不可耐地向那个施救的人下身猛踢出一脚。 

        那人却也不闪避,只是手上加了一些力道,把刀子直往身子后面拉扯。 

        猩猩一个收势不住,矮小的身体像是一个肉球般朝前冲出。 

        他的两脚没站稳,一个“倒栽葱”然后“狗啃泥”又栽倒了。 

        “你们谁去帮他找个医生看看?” 

        街上那些吃着五香瓜子看热闹的人,这时终于纷纷地围拢了昏迷在地上的刀客。 

        “这小银今天可能又是因为吃酒吃高了。”有一人说! 

        小银在平常不喝酒的时候,本来都是很斯文的一个人。 

        已经过了老半天,却还是没有人过去扶起地上的小银。 

        可能是住在这里的人,是谁都见惯了这个场面。 

        所以。 

        伟大的刀客常常都是自己清醒过来以后,再爬起来像一只蜗牛那样慢慢地走回家中。 

        他那黝黑无比的脸孔跟身子,有一半是练刀时太阳晒的,有一半是制作刀子时炉子里的炉火烤的,还有这一半便可能是像现在这般“太阳浴”的。 

        有几个平时就十分敬仰英雄的市民,正在很客气地向那个半路杀出来救人一命的人微笑致意! 

        这个时候,一个茶馆的二楼上却有一个声音在大声地叫着:“那位英雄——” 

        身子已完全被人围得水泄不通的那个人,便笑嘻嘻地抬起头来,向不远处的茶馆眺望。 

        那是一张胖乎乎的白净脸皮。脸上的表情一眼看去,似乎还特别的诚恳! 

        白脸的上半身已整个探出了窗口,在使劲地向英雄招手。 

        这么客气的一个人还怎么好意思拒绝他的邀请呢?英雄也就跟他友好地点了点头。 

        白脸又在叫了:“大英雄,快过来这边坐啊!” 

        有几个市民以为他们本来就是已经相识的,自己十分识趣地走开英雄的身边,又赶紧忙别的去了;况且敬仰归敬仰他们跟大英雄也不是很熟,总不能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爹,掏腰包请亲爹去享受良辰美景和美酒佳肴。 

        这时候,大英雄却不忍心拒绝了人家的好意,飞身扑向酒楼。 

        那是一个武当的“梯云纵”,绝顶轻功很耐看。 

        又有路上的几个闲人在大声地喝彩,并死劲地鼓起了掌,甚至有几个姑娘把手心都拍烂了。 

        这个酒馆装潢得很好。要使客人的身心都舒心满意,吃了头一趟,还会回来再吃一趟;既无聊得透顶,又显得无比俗气的商家确实需要花费很多的功夫,来布置他们的经营场所。 

        他们也确实很用功,花了一笔巨资请了几个名校毕业的美术老师,连窗台上面的每一个小角落都很耐心地雕上了一个“小便天使”。看起来,那好象是一堆正在四处乱跑的无名精灵! 

        英雄的身子落在窗户上,看着它们却不会欣赏,只是皱了皱眉头,也不置可否。 

        虽然世界上每一位努力做着生意的商人都不懂得什么叫作风雅,“聪明总被聪明误”老是会大煞风景。 

        然而,只要作为一个英雄,那一张嘴巴就喜欢对一切事物都评头论足;而任何人的看法自然永远和他一样。这位英雄只觉得这个酒楼已被人布置得十分庸俗,他以为那个胖脸就是酒楼的老板,认为他简直是吃饱了撑的。 
        


        4楼2006-02-0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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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江湖小混混身份的胖脸跑这儿来,跑了几趟,对这种杰作早就不以为然了。 

          对于如何看待这等别出心裁的旷世杰作这个问题。我们以及任何的一位读者——作为故事中出现的一个英雄,他如何看法,我们也应该如何看法;根本毫无二议。 

          如果英雄不喜欢,那可能就真的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那窗台上是一块不锈钢,用手工打得相当光滑。即使一只老鹰久经锻炼的利爪,也不一定能够抓得牢稳。 

          这可能也是防盗的一个必要措施。 

          这时候阳光照在上面,反光却好像是激光一般。 

          所以英雄并不是轻功不济事,也不是下盘的功夫没有练到家,而是被一束很科学的激光刚好一下扫中了一双鹰眼。 

          在窗口赶紧跳了几下“太空独步”便往后仰倒,直落了下去。 

          但是在半空,又赶紧使出了一招武当梯云纵的“飞花逐月”。看来,梯云纵的功夫刚好又派上真正的用处。 

          人群中又发出了声音来。他们又开始不停地惊呼着,好像完全被刺激了! 

          上面的白脸,却已赶紧用一块白色的棉布铺上用来作防滑。 

          所以,这一次身处半空的人当然也就直直地站了上去,站稳了。不可能,也绝不会再有一个万一。 

          看来,这种防盗窗不但是在黑夜里防盗,白天也防盗,二十四个小时都在服务。 

          再怎么厉害的超级大偷都得向它低下头来,好好地认个输——只要人们将酒楼下面的唯一几个小门锁好了,或者找个保安看好了;那些飞檐走壁的偷儿,是不可能到这个地方来赚一口饭吃的。 

          然后那个似乎已被捉弄够的人,现在才终于看清,原来这里的每一个窗子都是用整块不锈钢做出来的! 

          它们并不是像一般人家里的窗户,把两扇窗子都朝外向左右的两边敞了开来,又向着里面紧紧地闭住。这些,一般都一定是木头的窗户! 

          这一会儿,那个白脸只要将其中一块也已经用手工镂空的钢板往左右轻轻移动一下,就可以呼吸到外面新鲜的空气,欣赏到外面——楼外楼外,近处绝美的好风景。 

          这不就是现代社会上面的窗子构造吗?它只是比现代的窗子多了一堆铜制的轮子。在当时,却绝对是一项很了不起的发明。 

          这绝世的发明——沉重的钢板足足有好几十个公分厚,要是现在有一个非常神奇的神偷手上有一把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也可能只会砍花了刀口而又无可奈何。 

          钢板下面,密密麻麻地安装着两排用铜做出来的轮子。 

          杂工在早上起床的时候,就已经往上面上好机油! 

          这里面,这些干杂活的杂工一年到头基本上就是做这个任务,他们要么时时去擦拭窗台和那些窗子,一年却有好几万的年薪。 

          “这个酒楼上的老板很有钱?” 

          “啊!不,也不是很有钱。经济水平很一般,可比不了霍休!” 

          “哦,霍休又是谁呢?” 

          “霍休是投资这座酒楼的主要股东,和这酒楼的老板关系有点熟,他是请朱停来设计酒楼的人,而这位朱停是天下第一巧匠,给巧匠的聘金可不能够太少了。” 

          “现在的治安这么好,连空气里面就似乎有白道上各位英雄好汉出了膛的子弹,他如此大费周章却又是为何?这难道不是典型的杞人忧天吗?”英雄在眨着眼说话,说起话来似乎和一个没有偷到东西的小偷那样气馁。 

          “哈哈。可能是喜欢嘛!个人的性格。” 

          “你如此了解这里的老板?” 

          “因为,我就是这里的老板!”混混白脸笑了,笑得很有些不自在,可是竟也无人察觉! 

          “而你莫非就是传说中的那个陆小凤。” 

          “非也非也。”那英雄也笑了! 

          “我只不过是他的好朋友。”样子长得像一个小偷的人道。 

          陆小凤只有几个好朋友而已——司空摘星,花满楼,老实和尚,西门吹雪,霍休……这人既然不是陆小凤,那么他会是谁呢? 

          各位聪明的读者,恐怕早就已经想到了。 

          “但是我刚才明明看见你会用‘心有灵犀一点通’的两根手指头,在一刹那间夹住了对方的十八般兵器。” 
          


          5楼2006-02-0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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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凉快——”有人不用蒲扇。 

            却也有人说——“好臭啊!” 

            阴水沟里面有不少腐败了的东西。 

            而我们的风伯在沟里,它已经开始工作。 

            笨导演已杀青,叶飞飞的心却也动了。 

            因为风伯竟然迫不及待地把他惹毛了,他就像是一股青烟,在随风舞动,在小城里的每一个角落中到处出没。 

            他正在兜风,希望能够看到好的风景。 

            夏天的“风云际会”确实已经进入尾声,地球上的人们很奇怪大地又变臭了许多。 

            他们都衣衫不整地坐在花园里矮凳子上,虽然呵呵地在笑,可还是时不时要捂上鼻子。 

            恶臭从河边传来,随风飘散,飘得更远,也变得更臭了…… 

            有不少人围在那里,围成一堆。 

            “是虎?是豹?还是狮……” 

            “这难道便是龙?”竟然也有人这么说。 

            愚蠢可笑,他居然会这么猜测! 

            虎豹狮狼,难道这些市民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些动物么? 

            不然,他们又怎么会分辨不清这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到底是龙还是人呢? 

            “龙,这是不可能的。” 

            有一个苍老的声音从人堆里冒出,声音很响亮,那说话的语气肯定,并且很有力。 

            他把自己心里想要说的话,一个字又一个字的从口里吐了出来。所以,他的声音虽然已异常嘶哑(因为人已老去),但还是能够让人听得清楚他说的是什么内容。 

            “不是龙,是什么?我说的错不了!”有人高声嚷叫,是先前那个一开始就显得愚不可及的市民。 

            “大兰,不要再胡说——”老人愤怒地叫骂。 

            “哈。”大兰却又古古怪怪地笑了一声! 

            “妖言惑众呐……” 

            那老人接着就叹了一口气,也不再说什么。 

            尸体确实是像丛林中的野兽那样长了毛的,看起来并不是发霉。 

            金黄色的毛,在夕阳之下看上去有一些灿烂。 

            在十米范围内的地上,到处都是斑斑血迹! 

            明眼人可以看出不远处那块一个巴掌大的石头正是凶器,实在是太明显了,因为那上面还很顽固地粘了一小块带肉的皮毛。 

            毛长两寸。 

            好长! 

            叶飞飞其实人才一过来就已经注意到这块石头了。 

            有一个在外教书的先生发表个人意见:“是头狮子,三岁大的母狮子——” 

            却没有人在听他说话。一时间四周很安静,有风吹过——三岁大的母狮子身旁居然还有一条龙! 

            龙,只有在各类灵异的故事里面才会出现的龙现身了。 

            在这一群人身前,岸上一块巨大的岩石上俯卧着一只怪物,浑身的金光在闪烁不休! 

            形状像鹿。 

            要是照这个身材看上去,好象是一只火麒麟。 

            麒麟是远古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和龙一般神秘莫测。 

            它的头上长着角,浑身都长了硬质的鳞片。 

            它现在已出现在人堆里面正中央的位置! 

            麒麟,似乎被一个个闲人团团围住了。 

            但是人们却都各自感觉自己已被这只神话传说中的神奇动物困住了。 

            他们感觉自身上的中心有压迫感,是杀气与皇气逼人,来自动物体上。 

            叶飞飞看那个动物却老是一动不动的,便很不耐烦了,大声叫道:“各位先退开一下,都越远越好啊!” 

            他从地上拣起一粒石子,看准那一团金光,手一挥扔了过去。 

            可是动物的身体,还是一下也未动。 

            叶飞飞跳到它跟前,弯下腰来,突然发出了一声惊叫。 

            好象遇到了他这一辈子最希奇古怪的一件事情! 

            龙,并不是龙。所以它也不再有可能是一只火麒麟。 

            它原来是个人。 

            叶飞飞已看到一张人脸,一张痛苦得完全扭曲变形的人脸。 

            可怜极了!他竟然完全分辨不清那个表情是不是哭中还带着笑。 

            人群又在拥挤。人们已赶了回来——“啊。这个是小银哇!”马上有很多张嘴巴在一齐高声地呼叫,他们都显得惊讶非常。 
            


            10楼2006-02-0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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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只在于——是什么人在用这两只手指!其中的性质和一个七十多岁老太婆已不能够穿一个才十七岁的小姑娘身上的花衣裳一般。 

              还有另一种比喻:国际长跑冠军与平凡人的双脚——它们彼此会有什么区别呢?不言自明。 

              什么人使出了绝世的灵犀一指,就需要有一身绝世的功力去配合,除了功力相当足之外,还需要有随机应变的本事。陆小凤是一个绝代的奇才啊! 

              而这位在当时使出双指夹物功夫的人,虽然有几分可能比不是陆小凤,却同样也是一位在武林中很了不起的名宿。他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地走神偷,即使用天罗地网去捕捉也只会扑了一个空的偷王之王。 

              他就是陆小凤最要好的几个朋友其中的一个——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那一双摘星的手偷遍天下无敌手根本没有偷不来的东西,就和使“灵犀一指”的两根手指一样到处很有名。只因为——它们同样都是独一无二的。 

              物以稀为贵,“独一无二”是它们之间存在诸多不同之处的共同点。 

              由于各自天生在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两个人的身上,所以别的地方便绝无仅有了,武林中人都认为它们比世上最好的黄金贵了百倍,比钻石贵好几倍。 

              于是——一直在平静着的江湖之上忽然有人这么问:“要是这两样天下无双的宝贝突然彼此在斗智斗力,它们的主人谁会比较强一些?”这个问题,恐怕是不会有人知道答案的。 

              说到原因,至少有四个。因为陆小凤斯文帅气,样子非常不讨人厌恶,已经人见人爱谁见了谁的心里就舒服。这是其一! 

              其二,陆小凤不但人很有涵养,嘴上的功夫更不弱,别人被大骂了一通如果没有被提醒,却可能到死也不知情。 

              所以只要是陆小凤就绝不会为了嘴角上惹出来的事情,和人家大动干戈。 

              其三,在这世上还能够和“灵犀一指”交上好朋友的人已经没有几个,在江湖中闲混的人们只要用一双手上面的手指随便地一比画,也就把这些人全部数了出来:西门吹雪,花满楼,老实和尚,司空摘星,鹰眼老七,霍休,朱停,柳如钢。 

              陆小凤很尊重自己的朋友,因为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他们每一个都是在江湖中很了不起的人物。既然已是小凤大侠的朋友,那么小凤大侠就不但不会令朋友吃亏,有时候还得帮朋友的忙。 

              其四,陆小凤和司空摘星双方虽然闲着没事就爱调侃任何人,特别爱开自己朋友的玩笑,可是都不会过分。玩笑终归是玩笑!所以他们彼此之间不会莫名其妙地吵起架来,不会由于闹翻了脸然后又动起了手脚。这一点,其实是关于司空摘星的,但他也从来不开很过分的玩笑。 

              总结就是:一个样子很帅气的陆小凤长得朋友见了朋友爱,人见就人爱,他不但嘴上的功夫很好,骂人不会使人猛然惊醒,还挺讲江湖义气很会珍惜自己的朋友。 

              何况——陆小凤已是一条千年不死的老狐狸,而司空摘星同样也又老又猾,大事让他们变成了小事,有事也变得没事。你叫他们怎么好好地斗上一场呢? 

              江湖中人自然已毫无办法,束手无策了。 

              上述那四点无中生有的原因,其实它们都建立在陆小凤和司空摘星这两人本来并没有任何过节的基础之上。两位名侠,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节,现在和以后也无论如何生不出来。除了这些原因,其实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一直没有提到——摘星大侠是一个神偷,而小凤大侠是一位纯粹的侠客。 

              摘星的手灵巧无比,它不但能制造出尽量减小空气阻力的暗器,能在主人沉睡时接下四川唐门的霹雳弹,并且还会发射和子弹一样快的暗器。 

              它制造着各种各样结构无比复杂的机关,同时也开尽了天下任何一种希奇古怪的秘道机关。 

              它在扒窃之时,即使是众目睽睽下——司空摘星也能利用它偷了别人怀里面的物品,拿出来又放回去,可以一直放上无数遍。好似探囊取物,而这只袋子正是他本人的。 

              同时,却又没有人看得清这位神偷如何下的手,他的手可能完全快到和风一般透明。 

              甚至,还有人这么说,只要那个被偷的人身上穿的衣服够宽够大,司空摘星还可能会把一头大象都赶进里面去,而无人知晓(所有的路人都好象正在睡觉,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12楼2006-02-0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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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偷遍了天下,在犯罪的现场什么都偷,身经百战,神经已经比钢铁铸的还要坚强。但为何别人才跟他说一说话就吓成这副德行? 

                即使突然间有一千一百枚霹雳弹一齐朝他扔过来,他也能够不慌不忙地全部接住了。 

                摘星失态了—— 这不合理,也太不可思议。 

                一个小孩抱着一个大皮球慢慢地从他身边过去了。司空摘星马上向他招了招手:“小孩儿,过来。” 

                但小孩眼看就要跑开,逃跑的神情,慌慌张张。 

                “喂,有东西给你吃呢!”司空摘星赶紧从怀里面摸出了一大包糖果! 

                那小孩又不跑了。 

                等他走到身前司空摘星用一只手摸着他的头,道:“快,帮你哥哥去黄叶客栈订一间房子,我要上好的。” 

                小孩一只手抓着糖另一只手抱着球,流着一大把鼻涕却呆了一呆,似乎还没有听懂:“到哪儿去?” 

                “给哥哥订房间啊!” 

                司空摘星顿时愣住了。 

                他发觉自己简直是在发疯,因为这个小孩看上去只有六岁大一点。 

                一个六岁的孩子能懂什么?会什么呢?他苦笑了起来。 

                “再见。” 

                “再见!”这一会小孩终于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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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磨刀老头
                ( 本章字数:2466 更新时间:2005-11-5) 


                偷王怔怔地看着小孩儿的身影,一蹦一跳,直到消失了,身体笔直地站在风中,似乎若有所思。 

                已经落日,红光残照。 

                走过涛水桥,又经过一家肉铺,司空最后来到一个磨刀老头的身前。 

                寻常的江湖中人通用的刀子,菜刀,朴刀,鬼头刀……不论是什么样的刀这里都应有尽有,而且竟然还有武士刀——不知为什么,也不知是在何时,武士刀已从东瀛的领土,流行到中土之上。 

                看着那一把把被磨过之后再用一块布搽得雪亮的刀,司空摘星不禁感慨万千!心也“哗”的一下亮了起来,就像一条在阳光普照下的长河。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一时间,他似乎已站在一面镜子的前面,开始厌倦起江湖上的纷争。 

                “好好的,为什么你要杀我,我又要杀你?” 

                “你是不是想磨刀?来磨刀的通常都是懒汉,好好的刀子放着却不用,放着一直生锈铁!” 

                磨刀老头眯着一双眼睛和他说话。 

                带刀者在这里留下刀的同时,竟然也留下了一个“懒汉”的骂名。 

                见司空摘星并不说话,不声不响的。 

                老头又接着道:“你来磨刀,是不是看中了我的手艺?”他以为生意又有了着落,他的视力实在差到了极点。 

                因为——司空摘星的腰上没有佩刀。除非他在这一身上下紧身的衣裤当中,又放了一把像小李飞刀那样的小刀子。 

                司空摘星在笑,还没有把“我不磨刀”这一句话说出口外,一个汉子似乎中了邪,冷不丁从一边闪出来,扑向磨刀的老头。 

                嘴里不住地喊叫:“我来磨刀,你要好好地磨我的刀。” 

                但是,看这个汉子好象不但要磨刀,还要磨穿自己的肚皮。他的手上提着一把鬼头刀,身子却急扑向那个放刀的架子上。 

                架子上面所有的刀子,刀口都露在夕阳的下面闪着寒光! 

                “这人是自杀来的。” 

                老头便吓住了,他本来已打算在磨好手头上这最后一把刀之后,就收拾起摊子回家去的。可是又完全没有想到,只迟了这么一点时间,就要搭上一条性命。 

                虽然这条命不是他自己的,是别人的。虽然是别人的性命,悲天悯人的他也不忍心眼睁睁地目睹。 

                他很惊讶,虽然多年来已经面对了无数怪异的武林人士,可是像今日的汉子之流,如此没头没脑地魔性疯狂,自然还是免不了要吃上一惊。 

                更叫人吃惊的是,当他闭上了眼睛,口念阿弥陀佛之时,四周却静悄悄地,一切都没有发生。 

                因为就在他眼看着汉子的胸膛和木头刀架只剩下一公尺的距离,认为惨剧必然发生之时,司空摘星那摘星的双手猛地粘住了这个冒失的汉子身上穿的那件墨黑色衣裳。 

                “你为什么要救我?请你放开我——快放开我。” 

                汉子粗起脖子,红着脸大叫道。 
                


                14楼2006-02-0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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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9 12: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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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活着吧!”司空摘星向他微微地笑了一笑。 

                  汉子还是在挣扎不休! 

                  这时,又一个汉子从桥头跑了过来,跑到磨刀的摊子上,人才一过来,就给了自杀的汉子一个大耳光:“混帐,叛徒,终于没脸见人了是吧?活该。” 

                  摘星一低头见到汉子的衣角上面绣着一头红色的苍鹰,“这是蓝天镖局特有的标志呢!”他在心下嘀咕着。 

                  “在下铁如风,是蓝天镖局的镖师,不知阁下是……”刚来的汉子向他抱了抱拳。 

                  “在下无名小辈,贱名不值一提。” 

                  “那就请阁下把这个人交给我好了!没有别的事啦。” 

                  一听说眼前的人自称是一个无名小辈,镖师的态度十分明显,越来越不耐烦了。 

                  “好啊。”司空摘星一切无所谓似的应了他一声。 

                  铁如风便拖着那个已吓青脸的汉子原路回去了。 

                  “嫖妓四十两,吃酒二十两,看戏又花了五十两,还有送给老叫化十两,一个下山的化缘的老和尚十五两。” 

                  “一共二百两银子,那你把剩下的都藏哪去了?” 

                  蓝天镖局有二百两银子无翼而飞,不可能丢了,只可能被人偷了,但是查来查去,最后铁如风镖师认为已出了内贼,并把目标锁定在阿三的身上。 

                  阿三,就是刚才自杀的汉子。 

                  “镖局在清理门户呢!”磨刀的老头向摘星“嘿嘿”笑了一笑。 

                  司空摘星也向他笑着,脸皮上应付性地挂着笑容,转过身子正要走开。 

                  “请等一等。”老头儿根本没等司空回过头,回过神来。 

                  手一扬,一下放出了十多种暗器。 

                  这就是刚才那个脸被人吓得一脸菜色的老人吗?司空摘星在不觉之中,可大意了。 

                  虽然如此,还是一个“鹞子飞天”翻着筋斗,飘到老头的背后面。 

                  因为他不知道暗器上面是否喂了剧毒,不敢伸手去硬接。 

                  老头的背后已是空中,下面是一条河。 

                  “偷王”当然不会狼狈到身形笔直地落入河中,但是他的身体还没有往上空升。 

                  “磨刀”的老头又往背后飞快地发出了一种叫作“满天花雨”的暗器。 

                  司空摘星急忙在半空往后飞掠出几丈,避开好一段距离,然后又横向移开了。 

                  这个时刻,从桥洞中又撑出了一只小船来,有一个人站在船上抬起头,向天上挥一挥手,并在叫:“王伯伯,他死定了。”他以为摘星不但已避不开满天花雨,也绝对避不开这时的暗器。 

                  虽然天已渐渐地黑了,但是司空有夜视的能力。 

                  这人才一挥手,司空却已从衣上撕下一块布包住了手心,稳稳地接住了其中疾如星火的一颗。他身在上面,已经认出此人向空中发出的是一堆江湖上最常见的铁藜子。 

                  司空不但能接住任何一种暗器,还能在几丈之外接住一小块豆腐,却不会烂开。 

                  甚至是一滴水珠也绝不会成什么问题,只要他的手上正有一口瓷碗。 

                  紧接着——船上又是一阵密如牛毛的铁藜子飞来,司空摘星不用摘星的手又全部避了开去。 

                  他正想把接住的那粒抛向船上呼叫的人,这个人却一个“老鹰飞天”猛地一下扎入了河中,忽然就不见了。 

                  又赶紧回头,那个磨刀的老头儿却也早就跑得不见了一丝踪影。 

                  他只得很无奈地笑,要是在从前,还不是至少活捉了其中一人? 

                  “难道我的轻功退步得这么快?”司空摘星在心里奇怪的是:这两个人究竟是为了什么原因想除掉自己? 


                  15楼2006-02-0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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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篇外传,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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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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