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吧 关注:425,395贴子:7,010,847

《蝶 舞》 小猫的短篇小说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送给度娘。
此小说中除了同志情节,外还有正常的男女关系。大喜欢的可以不看的。
下面,上菜。


1楼2010-06-27 22:14回复
    蝶       舞
          世界上有一种舞,它的步伐极为轻盈,犹如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但是这柔和的韵律中却暗含着阳
    刚之美,而它还有一种奇异的魔力,那就是它将给舞者带来无上的荣光,带来无止尽的财富,甚至权利。
    。。但是。。。
                                                               
                第一节       女神
          她静静的站在舞台上,不发出一丝声响,任台下的观众们尖叫,她只是矗在那里,犹如一座千年的雕
    像。台下的观众们早就沸腾了,发出疯狂的呐喊声,在观众的眼中,她就如同天使下凡,圣洁无比,不可
    侵犯。
          此时的她心中毫无杂念,回忆着前些日子里新学到的舞步和曲调。她不仅仅是一位舞者,还是一名歌
    者,有些人穷尽一生也无法达到她的高度,而她在芳龄二十时便因一曲一舞征服了所有的观众,短短的十
    天之内,她的名字便响彻大江南北,伴随着她的名字,还出现了一个称号,那就是“女神”。
          今日,她所跳的便是上代舞姬的成名舞——“梦诺”,正如其名,舞步虚虚实实,飘逸出尘,这一切
    ,舞台,舞步,曲调仿佛和她融到了一起,当她踏出第一步时,全场便全部安静下来,接着随着各种乐器
    合奏的开始,逐渐急促的曲调,以及紧凑的步伐,曲达高潮时,那短短的几次飞舞,如同真正的女神一般
    ,深深的印在观众的脑海中。当曲停舞毕之时,周遭依然鸦雀无声,观众们还沉浸在刚才的震惊中,片刻
    之后,掌声如同雷声响起,震耳欲聋,而此时的她却早已退去。
        
          达到她这样高度的人少之又少,可是,她知道,她已经失去了那些曾经的快乐,只因为年轻时的轻狂
    ,一句“我有我的梦想,我想唱歌,我想跳舞,我想名震天下!”多么豪言壮语的话啊,可是在她现在看
    来却多么的幼稚。
          她静静的看着手中的画像,缓缓抬起头,看着天空中那轮明月。月圆的时候恰好是他的生辰吧!她喃
    喃道,“星,你在哪里?”
               
    


    2楼2010-06-27 22:14
    回复
      2025-11-12 06:48:4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此贴必火 占座


      3楼2010-06-27 22:14
      回复
        不知不觉中,她落下泪来。她其实早就知道,他的心里没有她,她也知道他只是想把琴曲弹得一种境
        界,她更知道他不喜欢女人。
              她知道很多关于他的事情。。
              可是他只是轻轻的一笑而过,告诉她,他不喜欢女人。
              那个曾经温文尔雅的少年如今在哪呢?她已经三年没有听到他消息了,那天他说,如果他的离开可以
        让她静下心来学琴,他会离得很远,他只是一直把她当做他的妹妹而已。她不知道,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
        任何情绪波动,只是不出第二天,他便不辞而别,下山离去。     
              “小姐,刘大人还在外面等着呢!”   一旁的丫鬟提醒道。
              她一愣,连忙拭去脸上的泪水,向大厅走去。   
        


        5楼2010-06-27 22:24
        回复
          回复:4楼
          不是纯的同志小说。


          6楼2010-06-27 22:25
          回复
            为什么要删除????!
            好文就要顶!本吧完全支持原创!
            来,继续写~~


            12楼2010-06-27 22:48
            回复
              又看了一遍 忽然发现这个是同志小说


              13楼2010-06-27 22:49
              回复

                好好写,我看好你了,先给你顶起
                13楼
                你智商不是100么,还要看两遍。小心系统鄙视你,不让你看了,哈哈哈哈哈


                14楼2010-06-27 23:04
                回复
                  2025-11-12 06:42:4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第二节        海之子
                        没人知道他的来历,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的琴弹之一绝。没有人看过斗笠下的面容,没有人听过他的声音,只有人看过他的手,八指。
                        他并不如她一样出名,他只是个流浪的抚琴者。
                        所有听过他琴音的人都不会忘记那种飘然意境的感觉,仿佛自身被融进了一个又一个奇妙的领域。不管精神差的,有重病在身的,或者已经奄奄一息的人,都在听过他的曲子后,都如获得新生一般。
                        走遍大江南北,他已经不断地听说了她的消息。
                        “哎,年少之人,也终于成长起来了!”语气沧桑得佛若如那千年的古木。
                           
                        没有人知道他只是在等,在等一个人。他等了千年。
                        那天,他只是听说汐海山上有一位曲师,他就想到了那个千年以前的人儿。
                        他叹息一声,“千年已过,空之因缘,如何再续呢?”
                        他已经记不得自己的名字了,叫星什么?他自嘲,呵呵。算了,不如就叫星吧。
                        他上山,只是他再次失望了,不是那个人儿。就是在那遇到了这个年少轻狂,刁蛮跋扈的女孩子。她总是对他说,她以后想名震天下,想要让天下人都知道她跳舞是一绝。他知道她这么亲近他是为了什么。于是他选择了悄悄离开,继续着他的旅行。
                        他将琴放在一旁,斟上了两杯酒。喃喃道,“澈。一千年了!”
                           


                  15楼2010-06-27 23:05
                  回复
                    先送一曲,希望大家喜欢,我本来把这首曲子想编入这篇文章。
                    


                    17楼2010-06-27 23:22
                    回复
                      他什么都可以忘记,唯独不能忘记千年前的那个人儿。那个叫做澈的人。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澈的样子,淡蓝色的头发,蓝紫色的眼瞳,那个总是围着自己说,“小哥,你的头发为什么是紫色的?你的眼睛为什么是深紫色的!”他只是笑笑,那时星比澈大两岁。星十九岁,澈十七岁。可是对于海之子来说,十七岁却只能属于少儿时期,他多么的天真,以至于感染了他。
                            可是就算在一起多么快乐,多么开心,可是终究不能在一起,星一开始就知道,他是魔之子,而澈是海之子。天生的敌对。
                            澈说,人与妖都能相爱,为什么魔和神不能相爱?
                            他说,澈啊,你还是太天真。
                            星很清楚,自己身体里的那个东西。深深的怨恨,深深的绝望,深深的恐惧,一旦自己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它便会一瞬间侵占自己的理智。
                            几年后的魔神战争,生灵涂炭,战场上相遇的他们,在星失去理智之后,所有的事物都变成了一片荒芜,一片残骸,手中还握着滴着血的长剑。
                           “星,星。。”听着微弱的喊声,星突然想起澈来。刹那间恢复了理智,可是一切还是晚了,长剑刺穿了澈的胸部,血流了一地。。星惊慌失措。
                           


                      18楼2010-06-28 00:04
                      回复
                        耗子··我好像炸出了不少潜水员···


                        20楼2010-06-28 00: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