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单位通知你要996没有加班费,之后你真的在没有加班费的前提下996了一个月,就视为“口头变更合同”,“是你默许了996没加班费,来仲裁干什么?”
这太地狱了,我根本笑不出来。
也就是说,单位通知你要996没有加班费,之后你真的在没有加班费的前提下996了一个月,就视为“口头变更合同”,“是你默许了996没加班费,来仲裁干什么?”
这太地狱了,我根本笑不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