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独峪乡三楼村 ,村民韩卫星与1991年以7500元购买三楼乡(后合并为独峪乡)人民政府九间畜棚居住。因政府毁约不交房屋,不退房款,韩卫星于1996年向灵丘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乡政府归还韩卫星房款7500元,付给韩卫星3190元延期退款利息,以上款项分3次付清(当年3月第一次,6月第二次,9月第三次)。乡政府只支付第一次4000元之后,第二次、第三次至今为止没有归还。长达31年之久期间韩卫星多年来追讨均无答复。如今韩永利与乡政府上下勾结将30多年来的纠纷房屋,转卖给独峪乡三楼村村民韩永利。侵占韩卫星院落及房屋600余平!韩永利在村里非法买卖基本农田建设房屋。损坏大面积农田灌溉渠道,祸害百姓,毁坏农基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