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车吧 关注:868,653贴子:30,076,015
  • 0回复贴,共1

关于非机动车超车出事故超车全责的疑问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仅作讨论,请勿模仿!
仅作讨论,请勿模仿!
仅作讨论,请勿模仿!
最近看到好几个帖子,都有提到,在非机动车道超车,或在无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道上超非机动车,如果发生事故,超车方全责。一般交警给的理由是,非机动车道为单车道,不能并行或超车,出事一律后车全责。
那么是否有这样一个漏洞:张三在非机动车道骑电动车,在自行车快速超过自己时产生不良情绪(某个行人在非机道行走,因不满公路车快速从自己身边经过,踹后方经过的公路车致1人前空翻摔,这个视频大家应该都在吧里看到过)。因此这个电动车驾驶员故意以较慢的速度(例如15km/h)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中间。此时他用某种不易察觉的方法知道后方有其他非机动车打算超车。
如果电动车驾驶员在明知后车即将超车时突然微微往左打方向,使后车向更左躲避,并产生不良后果:
1、撞到此电动车,电动车驾驶员所要赔偿(碰瓷)。
2、被电动车碰失控,摔倒在机动车道,被后方机动车撞伤。
3、被电动车碰失控,摔倒在机动车道,被后方机动车撞死。
以上三种情况属于比较极端的情况,但前提都是在前方电动车以较慢速度行驶时,在后车经过时故意微打方向别车。
那么这些情况,从法律责任划分上来说,按照非机动车道超车方全责,电动车驾驶员是否全都无责?是否存在电动车危险驾驶的罪名?由此电动车驾驶员是否可以实现某种无责伤害他人的行为?
仅作讨论,请勿模仿!
仅作讨论,请勿模仿!
仅作讨论,请勿模仿!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09-21 00:5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