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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看了新泰张宸都汗颜,直呼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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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利大到一定程度后压根不用这么麻烦。
2003年,他因为故意伤害罪并导致被害者身亡获刑三年。。。。。。
人家有手段,可以把命案,改上如上三年。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09-20 06:41回复
    家天下“青云社区”成为一种非法影响的象征
    翻开起诉书,第一页上“张宸”这个名字格外醒目。不到40岁的张宸,在山东省新泰市曾经煊赫一时。1998年,张宸因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被治安拘留两次,并被劳动教养二年;2003年,他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死亡)被新泰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多年犯罪积累下的这些恶名,让当地百姓一度“谈宸色变”。
    然而,张宸心里明白,想要躲避打击,必须抓紧给自己找一身合法“外衣”。2010年6月,张宸接替父亲进入新泰市青云社区工作,担任居委会主任助理兼拆迁办主任。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2-09-20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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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0 13: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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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22日,张宸在处理华府新天地工地的纠纷时,纠集青云社区两委成员及“巡逻队”等社区下设单位人员持械前往施工现场,指挥、殴打他人,并致11人受伤。事后又胁迫被害人答应调解,最终没有1名社区人员因此受到法律追究。
      “青云社区”一战成名,这四个字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地域名称,而成为一种非法影响的象征。至此,以张宸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2-09-20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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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在赵文菊的纠集、指挥下,张宸的家族成员与听命于他的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对所谓“诋毁张宸名誉”的9户社区居民及亲属实施辱骂、殴打、恐吓、损毁财物、泼洒粪便等打击报复行为。不仅如此,2012年6月25日,张宸以青云社区党委、居委会、民主议政监督委员会的名义发文,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取消这9户社区居民及其亲属共计18名居民的老年金、丧葬、公墓、救济、补助等一切社区福利待遇,致使亲属无法落户、子女无法入托入学、死后无法入公林,居所断水断电长达两年之久。有些人被迫背井离乡,流浪在外。一名被害人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声泪俱下,直呼“真是死不瞑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2-09-20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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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2-09-20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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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的一天,胡家沟村原村委会干部刘某在会议上对张宸提出反对意见。次日,张宸便纠集、指使他人对刘某实施了殴打、辱骂、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行为,以确立自己在胡家沟村的影响力。胁迫之下,刘某只得对警方谎称自己系摔伤,与张宸无关,并称不需要警方介入,方被允许离开医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2-09-20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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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22-10-0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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