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自救联盟吧 关注:37,321贴子:841,477
  • 5回复贴,共1

自护自救常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l.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 、火光 、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4.如身上衣物着火,可以迅速脱掉衣物,或者就地滚动,以身体压灭火焰,还可以跳进附近的水池、小河中,将身上的火熄灭,总之要尽量减少身体烧伤面积,减轻烧伤程度。  
5.火灾发生时,常会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气体,所以要预防烟毒,应尽量选择上风处停留或以湿的毛巾捂严口、鼻,屏住呼吸,尽量降低身体高度,弯腰疾走或在地面匍匐前进;被困在房间内时,要用湿被单堵住门窗缝隙,防止烟雾向室内蔓延。  
二、地震发生时怎样保护自己?  
1.如果在平房里,突然发生地震,要迅速钻到床下、桌下,同时用被褥、枕头、脸盆等物护住头部,等地震间隙再尽快离开住房,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地震时如果房屋倒塌,应呆在床下或桌下千万不要移动,要等到地震停止再进出室外或等待救援。  
2.如果住在楼房中,发生了地震,不要试图跑出楼外,因为时间来不及。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是,及时躲到两个承重墙之间最小的房间,如厕所、厨房等 。也可以躲在桌 、柜等家具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并且注意保护好头部。千万不要去阳台和窗下躲避。  
3.如果正在上课时发生了地震,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能在教室内乱跑或争抢外出。靠近门的青少年可以迅速跑到门外,中间及后排的青少年可以尽快躲到课桌下,用书包护住头部;靠墙的青少年要紧靠墙根,双手护住头部。  
4.如果正在街上,绝对不能跑进建筑物中避险,也不要在高楼下 、广告牌下 、狭窄的胡同、桥头等危险地方停留。
地震发生时,至关重要的是要有清醒的头脑,镇静自若的态度。只有镇静,才有可能运用平时学到的地震知识判断地震的大小和远近。近震常以上下颠簸开始,之后才左右摇摆。远震却少上下颠簸感觉,而以左右摇摆为主,而且声脆,震动小。一般小震和远震不必外逃。  
最新自救建议:不要躲在桌子下  
日本的《地震手册》避震知识十条中,第一条就明确的写着"要躲在坚固的家俱下"。所以,日本教师坚信,最好的办法是"藏在桌下"。这个想法是以日本地震多在数十秒后结束,天花板不会落下为前提的。  
建筑物天花板因强震倒塌时,会将桌床等家具压毁,人如果躲在其中,后果不堪设想,如果人以低姿势躲在家具旁,家具可以先受倒塌物品的力道,让一旁的人取得生存空间。  
开车时遇到地震,也要赶快离开车子,很多地震时在停车场丧命的人,都是在车内被活活压死,在两车之间的人,却毫发未伤。强烈地震发生时,如果你正在停车场,千万不要留在车内,以免垮下来的天花板压扁汽车,造成伤害;应该以卧姿躲在车旁,掉落的天花压在车上,不致直接撞击人身,可能形成一块『生存空间』,增加存活机会。
三、如何避免遭受雷击?
1. 尽快躲到室内,关闭门窗并避开有金属管道的地方。要关闭电视机。  
2.野外活动中存在遭受雷击的危险性。但是通过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可以显著地降低这种危险性:①预知打雷和雷击。先看到乱积云变大,不久即变成雷云,赶紧到安全地方躲一躲。收音机中有刺耳的杂音、忽下大粒雨滴也是打雷的预兆。②跑 向低地。③远离高树或密叶树林。④远离铁塔,去除身上的金属物,装入塑料袋中。⑤如在水域活动,要赶紧上岸。⑥不要聚集在一起,应分散开。⑦小屋内、汽车内、岩背阴处或凹处也是很好的躲避之处,但注意不要靠墙。


IP属地:湖北1楼2010-06-16 00:17回复
    完结日


    3楼2010-06-16 01:13
    回复
      2025-12-11 16:06:45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楼主有心,辛苦了


      4楼2010-06-16 09:17
      回复


        IP属地:浙江24楼2011-11-25 18:11
        回复
          很有用的知识


          IP属地:辽宁25楼2011-11-26 08:42
          回复
            有时候本能比什么都有用·


            IP属地:吉林26楼2011-11-26 19: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