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之轨迹吧 关注:14,332贴子:341,908

回复:英雄传说 黎之轨迹II 绯红原罪 剧透专用楼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觉得黎二的故事立不起来 序章的危机感和命运感都一场空了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238楼2022-09-29 10:07
回复
    z佬直播那边果然吵起来了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239楼2022-09-29 10:08
    回复
      2026-03-10 10:34: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丁格真的复活了?黎2展开真就一点惊喜都没有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240楼2022-09-29 10:08
      收起回复
        就像进一个喜欢的饭店吃不到想吃的东西一样,就这进度黎3太概率还要挖坑,然后黎4填坑,黎5再来个外传性质的补完,而且傀儡啊,be黎啊,红黎啊这种主角团人物翻版设定也太多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241楼2022-09-29 10:09
        收起回复
          这不是真的会有黎3+4吧,实际上的永劫无归计划和那个什么宇宙军都没怎么提到。这黎2感觉就像是在填大伙背景的坑(?)然后最后继续挖坑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242楼2022-09-29 10:09
          回复
            只能说真的不负众望,诈尸成了轨迹传统了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43楼2022-09-29 10:09
            回复
              c博士你的遗产不是尽坑养女家族么。。。。看下来创世***是个麻烦精


              IP属地:广东1244楼2022-09-29 10:09
              回复
                我就一个问题,预告里不都是各种噩梦,红黎也是梦喰之兽。
                为啥现在变成罪了。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245楼2022-09-29 10:11
                收起回复
                  2026-03-10 10:28:3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觉得应该叫黎之轨迹1.5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246楼2022-09-29 10:11
                  收起回复
                    红黎不是真正的丁格,准确的说是第八个创世纪再现的世界的【业】用丁格的模子来做出来的新存在,是世界上生命【原罪】这一概念的存在,用丁格的样子和形象是为了更好和范等人对话。所以黎2的标题才是绯红原罪。
                    这样来看,比起丁格飞更像是创轨最后打的那个白琪雅的感觉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47楼2022-09-29 10:11
                    收起回复
                      大少不来是好事,来的那几个老人物稍微有点塑造都崩了,他好不容易在创轨成功了可不能也崩了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248楼2022-09-29 10:12
                      收起回复
                        黎二这个死去活来不是谁来谁小丑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250楼2022-09-29 10:15
                        回复
                          看楼里说的感觉越来越不乐观,是还不如闪2么


                          IP属地:中国香港来自iPhone客户端1252楼2022-09-29 10:15
                          收起回复
                            最后又时间回归?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53楼2022-09-29 10: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