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明明已经感觉到玉米的尖叫已经吓到了熊猫宝宝,主持人也一再提醒现场不要用闪光灯,不要喧哗,不要把宝宝吓坏。她作为狂热歌迷的偶像,理应呼吁现场玉米保持冷静,维持好秩序,可她没有,其罪一也;她明知自己是全场焦点,在明明知道自己在当时情况下靠近熊猫笼子,肯定会引发更大的骚动和闪光狂潮,却仍然到笼子旁边做秀,喂食,非但没有表现出任何关爱熊猫的表现,反而助长现场喧闹,更加吓坏了熊猫宝宝,其罪二也;作为艺人,事前没有详细了解节目安排,在节目中只顾自己和歌迷互动,完全忽略了保护关爱熊猫的主题,在事前发生后推诿责任,不做道歉,其罪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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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是这样
1\"理应呼吁现场玉米保持冷静,维持好秩序,可她没有"._________MS这个应该是主办方以及保安的责任吧.在那样一个混乱的场合,MS她说话的声音都没人能听见,而且报道是这样说的,说她拿着话筒说话,底下根本听不到.而且你也说了是应该怎么样,而不是必须怎么样,维持秩序这个不是她必须尽的义务,所以她没有象你说的那样做,也不能说就是她的错,只能说经验不足.所以这个有点"预加之罪"的感觉.
2\"到笼子旁边做秀,喂食,非但没有表现出任何关爱熊猫的表现,反而助长现场喧闹,更加吓坏了熊猫宝宝"__________本来就是喧哗的场所,没有什么主观上的助长什么的吧,避免熊猫受惊吓,根本的是就不能把它带到喧哗的场所,这个跟喂食什么的没有必然联系,不是因为喂食而喧哗,而是本来哪个地方就是喧哗的场所.打个不好的比喻就是跟我们去商场,不是因为你去买东西所以是商场,而是人家本来就是商场,你去不去人家也是,不由你来决定.同样熊猫城那里举办这样一个活动,本来就十分吵闹,而不是由于你喂食就吵闹.所以,这一点你的逻辑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