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所谓村上春树……
有的只是村上明珠少华和Alfred Jay Murakami
撰文:魏绍恩
说到村上,我们其实说的是……
确切地说,所谓村上春树,对我们其实并不存在——我们这些不足以应付村上日文原著作品的非日语系读者。
先让我们从头开始,试图整理出村上春树这位日本作者正在日语系和日语系以外的文化圈如何存在;这些年间,我们又如何阅读、接受所谓的村上世界。
“你喜欢村上吗?”
“你说哪个村上?”
日本国境,不到30岁的村上于1979年写成第一篇小说,夺新人奖,其后数年陆续发表多个长、中及短篇小说,成为日本文化圈新力量。
1985年,村上作品首次被引进中文领域:台北《新书月刊》刊载了《特稿:村上春树的世界》,负责策划的赖明珠登场翻译了三个村上短篇;同年。东京讲谈社出版由Alfred Birnbaum当译手的《Pinball,1973》单行本,喜欢看书的东京老外们记下Haruki Murakami这名字。
一年间,村上春树的文字——透过赖明珠和Alfred Birnbaum——开始跳出日语系阅读圈。
值得一提的是。由《Pinball,1973》开始移动印行了四部村上作品英译单行本的Kodansha English Library(KEL)扛着的经营方针是“日本人学好英文”而不是侃言文化外销——书末附有数十页、分章分节将书中行文个别英文句子或idiom还原为日文的A6 notes袋装小书干干净净有份谦和,十分惹人好感。
由于KEL的英译本版权只限国内营销,这事情后来在Murakami粉丝营又引来一点争议,后面再说。
然后1987年,《挪威的森林》来了。村上风在日本轰然吹起,一发不可收。这期间,台湾在赖明珠推动下出版了小量村上前作。但仅局限于文学读者群小众口味。未成气候。
1988年,Philip Gabriel翻译的《The Kangaroo Communique》刊登于美国加州文学期刊《ZYZZYVA》。此前出版过好几位美国作家(F.Scott Fitzgerald,John Irving,Raymond Carver,Paul Theroux,Truman Capote)日文版的译者村上至此以作家身份登陆美洲。
(拉开一句。除开Carver不说——村上其后出版了一套八册的日译本Carver全集。包括日志及书简——村上这位译手对于选择心仪作家哪个作品下笔翻译其实相当有趣。
像Irving,那时期的他正如日中天,作品自《The World According to Garp》起接二连三叫好叫座红遍天下,可村上偏看中《Setting Free the Bears》——Irving成书于1968年的处女作,十分喜欢Irving的村上此后好像没再翻过他。
OK。我也喜欢《Setting Free the Bears》——书中inconsequential的domestic violence(琐细的家庭暴力)最终得道成Irving作品广文传颂的trademark;更重要的是,暴力——日常暴力和有组织的、更大规模的暴力——往后也隐然成为村上作品中或明或暗的母题。
文本翻译这事情,或者可以拉回到村上口中提及的一句“文本翻译皆有时限”;村上相信随着时代、文化的急剧替换,每一代人都可以有当代对经典作品的特定诠释,过期的诠释由后来者补上——这说法背后并不新鲜;电影和舞台世界的莎士比亚是好例子。
到了2007年,村上捋起衫袖为日本国少年打造《麦田守护者》新人类版本,在《The Catcher in the Rye》面世45年后推出全新日译本。
我们可以相信,身为译手,村上对文本翻译是有要求,有看法的。
我们不肯定的,是村上对自己作品被翻译成其他语言的看法和要求——一方面,在“文本翻译皆有时限”的前提下,村上在时间vs素质的天枰前似乎偏向相信快就是好;同时。他对译本——特别是英译本——翻译过程的参与有时候不能不说会提出一些相当令人侧目的意见。
呀,如果可以读懂村上那些日译本!)
回头看,上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期那不满一旬光景、的确是十分重要的年份——无论对新近被封为日本文坛新人类代表的作者村上本人来说,还是对因缘际会一头栽进村上风景乐而忘返的各地读者来说。
先说台湾。
“挪威的森林”被某个粗心或蓄意的抽烟人投进一根烟蒂,燃起一把火。火暗红暗红,燃着。
那时候的台湾还是盗版的年代,无所谓版权法,大家随心而为。
为了赶势头不落人后,故乡出版社引进华语阅读世界的《挪威的森林》由五人合译,其仓促可知,并以“100%的性爱解放小说”促销。
其后数年至1994年的版权大限为止,为赶“性爱解放小说”作者最后一班车,台湾出版社商各师各法,招揽不同译手选择村上前期作品。五花八门的译笔各自为政,水准参差可以想象。赖明珠浮沉盗版混水中,译作包括《梦中见》等。
火暗红暗红,同时在香港燃起来;博益出版由叶蕙当译手的《挪威的森林》1990年香港登场,大卖。叶蕙其后译作包括《寻羊的冒险》的《舞舞舞》
1994年,台湾加入国际版权法,从此禁绝一切盗版活动,时报出版社正式从日本取得村上中文繁体字译版独家代理权,香港博益至此不得不放弃叶蕙而改为发行时报偏爱的赖明珠译本。有点可惜。
自1988至1995这数年间,华语读者心目中的所谓村上春树,师百树齐发的村上春树。(香港的日资公司大丸百货同期亦引进了KEL旗下的Murakami译本。)
台湾和香港读者,是每人心中一株树的村上/Murakami。
当然,我知道这话到今天仍然成立,但你知道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