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的主题是汉代的农业,尤注目于集约精耕与人口增殖的关系。精耕制与以销售为部分目的的农户经营,由汉代以至近世,始终是中国农业经济的特色。兹先由汉代政府对农业的政策开始讨论。
秦统一中国,废封建,行郡县,诸子不复分封。[1]由此,秦天子以下,天下莫非齐民,中间的只有代表皇权的守令,皇帝与臣民之间的关系是直接的。这也可说是韩非子理想的实现,使强宗大族不复能专垄断赋役所自出的人力资源。《韩非子》:"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而士卒之逃事伏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2]
商君变法,子壮则出分,家有二夫,则倍其赋。论其用心,商鞅大约为了防范宗族成为皇权与人民之间的一个权力个体,而使直接皇权的威势打折扣。[3]秦始皇对于生产是颇为注意的,是以《史记》中所见几条秦刻石的铭文,无不有僇力本业的句子。例如琅琊刻石:"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碣石刻石,"黎庶无余,天下咸抚,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惠彼诸产,久并来田。"[4]《吕氏春秋·上农篇》开章就说,"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其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其处而无二虑。"[5]这一段说明了农民对皇权的价值,在于生产,服兵役,守法奉上,所谓农民朴重不徙,正是秦汉大帝国的最好国民。
汉高肇业,沿秦法不改,中国仍是一个官僚机构统治的社会。汉初诸帝,皇权逐步张大,废功臣诸侯,削同姓列王,其目的都在消除对皇权有威胁的可能来源。[6]汉武帝尽一切力量打击工商人士,桑弘羊莞盐铁酒酤,杨可告缗算赋,一方面固是为了筹措经费,另一方面则使国家权力直接掌握了经济领域。这一连串的作为,基本精神仍是以政治力量干预并独占社会的各项活动。[7]最与农业有关的,莫非以政治干预,使农业生产为汉帝国的经济基础。
汉法重农抑商,地租极为轻微。[8]文帝时(公元前一六六年),税率由十五税一减半为三十分之一。正式宣布农为立国的根本,则是文帝在前元二年(公元前一七六年)的诏书"夫农,天下之本也,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9]
自此以后,汉廷屡次下诏,说明政府对农业生产的关怀。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一六八年)一诏尤其注意于粮食的不足。由此而有减税一事,甚至有时完全免除地租的恩诏,目的在使"脱产"的农民,回到土地从事生产。[10]文帝后元元年(公元前一六三年)一诏,文帝竟怀疑是否因酿酒及饲料二项用途,造成了民食的不足,当然也怀疑是否有太多的农夫脱离生产的工作:"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而民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