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群里有人这么分析,不知道有没有法律专业的来说说对不对啊?
关于江流儿熬老头刘楠如,定性上也是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江流儿是为了实现某个非犯罪的意图或目的(赢棋)而放任犯罪结果(老人身体被拖垮至伤致死)的发生,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拖垮的实际行为,主客观相统一,符合入罪。但因为江流儿行为时年龄未达成刑事法律年龄,主体不满足犯罪构成要件,所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矫治教育。但其背后的师傅金威源起到教唆帮助的作用,对江流儿的行为具有相当的影响性,已经达到教唆犯(共犯)的程度,系利用未成年人而故意杀人,虽不构成共犯,但主客观相统一,构成故意杀人的间接实行犯。而且在量刑上,系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