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神明概念>
在此之前,我们要讨论为什么我们会称呼一些神为【火神】【水神】【大地之神】... 因为,火、水、大地、风霜雨雪等等意向都是真实存在的,包括不可见的概念性事物,例如恶、善、愤怒、其他等等情感,甚至是时间、空间、毁灭、创造之类概念。这些东西真实存在,并且都可以被人类这种灵长类生物或多或少的感受到。因此,才诞生了所谓的【火神】、【水神】... 让人们相信,有这些看不见的天人在掌控着这些东西
并非是神明创造了【火】、【水】... 而是在世界诞生了【火】、【水】等等事物之后,随之而来由人类的臆想诞生了监管这些事物的神明,事物出现在神明之前。
所谓神明的概念,便是:在一项事物存在之后诞生,监管影响这些事物,具有自己的神性权能,存亡与此类事物相关联的超然个体。
因此,如果想要一个神明存在,并拥有确确实实属于自己的概念,那么神明依托的事物必须是实际可靠,并在大众中成为一种固有映象,具有群体性概念效力的事物。例如,虽然名为约翰的男人存在,但是不会存在所谓的【约翰之神】,因为谈及约翰,人们没办法产生大致相同的群体性映象,因此【约翰之神】并没有可靠的凭依事物。
此外,也可以存在一些听上去没有那么正式,但是确实可以存在的神明,例如【樱桃之神】、【皮鞋之神】、【木桌之神】等等,这些神虽然听上去没那么靠谱,但是依托事物满足真实可靠,且在人们心中有固有映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