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刚从jcy回来,我是去年十月在kss35天jcy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然后ga给取的保,然后上个月jcy通知了我过去,给了我权利义务告知书,然后就问了问之前一样的笔录就没别的了,不是说到jcy阶段,都会重新取保吗,然后问完了让我回家也没重新取保,然后他说我的取保还剩四个月了,如果我还不还钱给别人,到了十月就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了,我是因为管别人借了钱,老家这边的jcg也问过,说就是在吓我,想让我赶紧还钱,说如果证据足够我是不可能取保的,也不可能取保出去让你还钱,说十年以上的案子,证据只要够起诉,不可能取保,想问问大家是这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