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机动车主责,对方是非机动车电动车,事故发生在丁字路口,我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中间车道,对方由北向东拐弯,我由西向东行驶,发展非机动车行驶过来时。采取紧急刹车,按喇叭加向右侧避让,避让至右侧绿化带。最终没有避免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拨打120,122。然后报保险。责任认定书没有下发前共计垫付医药费住院费2.5w(因没有现金,透支信用卡垫付),保险垫付1.8w交强险。住院期间,我和我的家人去医院看望。责任认定书下发后判定我为主责,对方为次责。此后伤着想要我赔偿,我说我们还是按法律流程去做,伤着威胁我。目前最新的进度是,我问的保险公司说对方起诉。但我没收到法院传票。那我后续要怎么办?赔偿是怎么个赔偿法?对方因事故造成的残疾是否保险公司不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