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杀对决吧 关注:87,264贴子:2,173,622
  • 34回复贴,共1

我一直在说消音lrr垃圾,很多人会跟我说这把枪很强。不是我不会用,而是这把枪强度确实偏低了:维特利消音致死差不多,还拥有fmj和高速弹,两枪致死也是差不多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视频来自:百度贴吧


IP属地:美国1楼2022-04-30 05:35回复
    这枪背后阴人可以。。。对枪不行。。!


    2楼2022-04-30 07:56
    回复
      2026-02-07 03:05:1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现在百花齐放确实强度不高,搁以前你哪有维特利用,不是一个时代的东西没必要争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2-04-30 17:23
      回复
        因为视频看不清,不知道你是否打的是同一人,也不知道你是否两枪都打到四肢了,因为视角里人在左右移动时很容易打到手臂。
        再告诉你,在以前1+1版本,我消音lrr加消音手枪乱杀,人死了都不知道我在哪。这个版本我也偶尔这样带,只是对枪强度弱了点,不是因为伤害,而是因为lrr的机苗影响了对枪的准确度,以及1+1的手感,总感觉切枪没普通lrr舒服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2-05-01 08:56
        收起回复
          不过确实,出了维特利消音,配高速弹,消音lrr确实就很尴尬,我觉得确实可以适当加强。不过这两价格我忘了是多少,也可能是价格差距吧。但是149伤害还是始终摆在那的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2-05-01 09:03
          回复
            打得准,啥枪都能爆头


            6楼2022-05-01 09:27
            收起回复
              不是强在面板上,这枪是强在在远处爆头对面根本不知道哪里打来的。


              IP属地:云南7楼2022-05-01 14:15
              收起回复
                我人在哪都看不见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2-05-01 22:30
                收起回复
                  2026-02-07 02:59:1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消音lrr不就是压制力和长子弹威慑力嘛,弹速可以适应,毕竟我个人感觉这个弹速比71更舒服,71卡宾410标准弹速有时候都判定没中,而且长子弹穿墙双特殊弹,威慑力比71多太多了。不过前面几楼说的也是,不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了,现在银币太好赚,消音lrr真不如莫辛纳甘好用。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2-05-12 20:56
                  收起回复
                    弹速太低了,不如消音 71加高速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2-06-06 15:53
                    回复
                      强在特殊性,弱在面板上,而这个特殊性不足以帮助所有人抵消面板劣势,自然不适应环境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2-07-01 21:13
                      收起回复
                        1.0都快过去三年了,lrr本身强度都不够看了还在捧杀lrr消音吗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2-07-02 08:44
                        回复
                          消音强在功能性,能让你在50米开外(大概?)随便开枪
                          大大提高了容错率
                          因为弹速问题消音都有自己的局限性,如果你第一枪打得准的话,不用消音可能会更好


                          IP属地:广东15楼2022-07-28 11: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