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中对》这个名称,其实本应作《草庐对》。陈寿整理《诸葛亮文集》的时候,用的还是《草庐对》这个名字,至南朝梁昭明太子《文选》收录此文时,惑于习凿齿《汉晋春秋》所言,定名《隆中对》。后世以讹传讹,而清代流传最广的古文读本《古文观止》也沿用了这个说法,这大概就是中学语文课本的主要依据。
之所以会出现襄阳与南阳的“躬耕地”之争,是因为诸葛亮既曾生活在襄阳,又与南阳有着不解之缘,他是先随叔父到襄阳投奔刘表,又因叔父病亡自己不愿投靠刘表,转入南阳并躬耕于此,所以襄阳有诸葛故宅,南阳则为躬耕之地,三顾茅庐的事就发生在卧龙冈上。
隆中原本属南郡
诸葛亮在《出师表》中明确无误地说:“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所以,南阳的武侯祠应当是名正言顺的。襄阳方面则说,诸葛亮隐居隆中,而隆中当时属南阳郡的邓县。因此隐居隆中即躬耕南阳,隆中才是诸葛亮真正的隐居之地。这是南阳、襄阳两地争论的焦点。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汉代的南阳郡究竟包括不包括隆中?
“隆中”这一地名,较早出现于东晋王隐《蜀记》及习凿齿的《汉晋春秋》。《蜀记》曰:“晋永兴中,镇南将军刘弘至隆中,观亮故宅,立碣表闾,命太傅掾犍为李兴文曰‘天子命我于沔之阳,听鼓鼙而永思,庶先哲之遗光。登隆山以远望,轼诸葛之故乡……’”这里的“隆山”是否即今日隆中呢?并不一定。因为李兴谓“天子命我于沔之阳”,这个“阳”字值得研究。中国古代一般是山南水北曰阳,汉代也不例外。这里的“沔之阳”,指的应该是汉水以北,那就显然不是今日汉水以南的隆中了。
习凿齿的《汉晋春秋》讲得明确一些:“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然而,习凿齿“隆中属邓县”的说法,目前尚未从汉晋的史籍中找到根据。南阳郡之得名,基本上符合古代山南水北之意。《史记·秦本记》载,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年)“初置南阳郡”。注引《正义》曰:“秦置南阳郡,在汉水以北。”东汉时期,著名的科学家、南阳人张衡曾表述自己的家乡为“陪京之南,居汉水之阳”。即是说,南阳在洛阳之南,居汉水以北。《晋书·地理志》记“荆州”时,曰:“六国时,其地为楚。及秦……以楚之汉北立南阳郡。”胡三省注《资治通鉴》也说:“秦置南阳郡,以南山之南,汉水之北也。”这些记载,都说明汉代的南阳郡是在汉水以北。而襄阳则隶属于南郡。据《秦会要订补》中的《名胜志》引习凿齿《襄阳记》曰“秦兼天下,自汉以南为南郡”。看来,秦汉时期的南阳郡和南郡是以汉水为界的。当然,这种以汉水为界的并不绝对。它只是就一个大的区域范围而言,即南阳郡的大部分地区在汉水以北。因为秦置南郡、南阳郡之初,以汉水为界,汉代已开始突破了这种界限,如南阳郡之武当、筑阳两县在汉水以西即是。然而就山都到襄阳东的百余里地而言,直到东汉末年,两郡仍以汉水为界。
若参照《中国历史地图集》,这个问题就更清楚了。汉水自武当县起,从西北向东南流。过了山都县(今湖北谷城南),则开始向东流。襄阳东地又折向南流。一般所说的汉水南北即是指从山都南到襄阳东这一百多里间。既然南阳郡和南郡在此以汉水为界,位于汉水以南的隆中怎么能属南阳郡的邓县呢?难道隆中竟成了“阿拉斯加”一样的“飞地”?
再从南郡和南阳郡建立的时间来看,南郡建于公元前278年(《史记·秦本记》载: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为南郡”),南阳郡则建于前272年。南郡的建立早于南阳郡六年,秦在汉水以南置南郡时,不可能独独留下一个隆中,六年以后再划归汉水以北之邓县。另外习凿齿自己关于襄阳、南阳的记载也多歧异之处。习凿齿既在《襄阳记》中说“秦兼天下,自汉以南为南郡”,未言汉代有所改易,又说隆中属汉北之邓县。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刘备至襄罪“擅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