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0.1:温哥华
说是话,本人除了从《别了,温哥华》此剧中知道了这个城市,对这个城市实在没有其他更多的印象。但是自从成了焦迷以后,偶是深深地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城市,并从百度里了解了这个城市的气候,地形,人文发展史。。。组后得出一个结论,温哥华确实是个适合人类长期居住的地方。(这个貌似地球人都知道~)自从老大在博客上贴出在温哥华的生活照以后,很多焦迷,包括偶在内,更是放出了“我一定要去温哥华”之类的豪言壮语另外。还有一个现象就是焦迷对"温哥华"一词格外的敏感,一天某二郎说"我要从某某地出发,乘飞机到温哥华转机,再去某某地.起点与终点都没注意,只注意到了“温哥华”一词,心里活动是“可以经过温哥华呀,好棒。。。”其实只是经过~但此事足以证明,温哥华在焦迷心中的位置绝不亚于圣城麦加在伊斯兰教教徒心中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