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传吧 关注:2,753,315贴子:61,241,609

惊蛰十二变修炼到后期是不是比真灵还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惊蛰决我记得书里写的是,每融合一种新真灵之血,之前的变身也会强上三分,等十二种,真灵之血合到一起,岂不是真灵也不如自己变化之身强
并且韩立的肉身应该比涅槃始祖强大吧,虽然都会梵圣真魔功的三阶变身,但是韩立还有万毒混元身,百脉炼宝决和惊蛰变这几种肉身功法加持,从肉身的角度来讲是不是能吊打涅槃


IP属地:山东1楼2022-04-21 11:18回复
    人族肉身太弱,真灵之血太多会爆体而亡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2-04-21 11:47
    收起回复
      2026-01-14 19:32: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灵界后期韩立肉身常态真灵级,一涅把阳鹿撞飞,开启三涅就刚真仙


      IP属地:福建3楼2022-04-21 11:56
      收起回复
        1.3的11次方约等于18,韩立全部学完,比第一次变身厉害18倍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2-04-21 12:13
        回复

          惊蛰诀后面还有说,都只能掌握真灵的极小部分天赋威能,全部大成翻四倍,也比不过一个纯血的真正真灵~
          老魔肉身加成都是修炼成功涅槃圣体的基础!!!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2-04-21 16:05
          收起回复
            真灵是纯天然的,惊蛰十二变是缝合怪。就好像你一个自然人一般是打不过一个缝合了十二种动物机能的改造人差不多的道理


            IP属地:广西7楼2022-04-22 09:29
            收起回复
              不会,拿真灵的几滴血就想超越真灵?顶多与真灵持平罢了


              IP属地:浙江8楼2022-04-22 10:47
              收起回复
                前提是真灵肉身跟韩立同级的情况下,韩立修练惊蛰十二变没法跟真灵相比,但是韩立修炼百脉炼宝诀,长期服食龙灵果灵界后期时肉身应该比普通真灵强上一些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2-04-22 14:56
                收起回复
                  2026-01-14 19:26: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真灵强的是法则之力单论肉身大乘韩老魔不开变身肉身就比真灵强很多,开了三涅变身单纯的肉身之力就能比肩传说中的强大真灵。惊蛰十二变附带的法则之力不能超越真灵自身的法则之力但是成为高级仙人以后轻松超越下界真灵自带法则。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2-04-22 15:55
                  回复
                    常态肉身就草真灵了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2-04-22 16:23
                    回复
                      这套炼化红云精神之力后,意外得到的功法,理论上可以让他变化成十二种真灵形态存在,威能之大可想而知了。若能将十二种真灵法相全都精通透彻,以拥有诸多真灵的神通,恐怕就连天上真仙都要退避三迟的。
                      当然这只是一种奢望而已,即使将这惊蛰决修炼到最高境界「也顶多拥有各种真灵的极小部分神通。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2-04-22 17:45
                      回复
                        道祖看了都流口水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2-04-22 18:18
                        收起回复
                          你咋知道涅槃没有其他炼体功法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2-04-22 20: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