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4月16日,位于苏州的江苏高等法院法庭上,审判长孙鸿霖宣读了陈璧君的汉奸罪名,陈璧君听到后拒不承认自己是汉奸,紧接着,她大放厥词,为汪精卫辩解说:【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汪政权统治下的地区是中国的沦陷区,也是日本的占领区,并无一寸之土地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汪先生以身犯险,忍辱负重,在敌前为国民生存谋福祉,每天生活在敌人枪口下,这有什么国可卖?汪先生倡导的和平运动,赤手把沦陷区收回,而又以赤手治理之中,如今收回沦陷区,完璧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
=====================
现在,真TMD的有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