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吧 关注:3,945,812贴子:37,534,407
不会轻声细语,温柔妩媚,
精心描绘过的眉眼,散发着犀利的气息。
见过我的人都说我是一个强势的人,坚强、独立、果断,
不管是对人还是对事,一贯的认真,就连老二也这么评价我。
只道蜗牛瘦弱的身躯能够撑起背上坚实的硬壳,佩服它顽强的生命力,却不知一辈子的生活被这么压迫着的无奈,更不知坚强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脆弱的心,如玻璃般剔透,一个不小心就将万劫不复。


1楼2010-05-24 19:19回复
    两个人从相恋到如今结婚生子,走过了整整八年。
    朋友都说她们的婚姻保质期最多只能维持三年,更有些只有短短一年时间。我笑言,那是因为你们自己心理作怪,幸福在心中,只要你觉得是幸福的,那你就是幸福的。当年幸福满溢的我还不忘教导一番我的好姐妹,我坚信,我们的爱情保质期会长长久久的。
    


    2楼2010-05-24 19:28
    回复
      2026-04-05 00:30:1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现在生活改善了,经济宽余了,人心也飘了。他好像忘记我们当初为了生活如何辛苦打拼!花花世界吞噬人心,我一直引以为豪的爱情开起了红灯,原来爱情保质期没有长长久久,还是抵挡不住诱惑。
      姐妹们说,男人算什么,他们就是原始动物,下半身动物!我也努力去想,男人不算什么!但我放不开,感情放进去了,我没有能力收回来。


      3楼2010-05-24 19:35
      回复
        回复:4楼
        就因为不够聪明,所以才···单纯才是我的本性,单纯的一点笨


        5楼2010-05-24 23:05
        回复
          他怎么能忘了?当初他向全世界宣布从十三岁第一次见到我就喜欢我,却害怕我知道了会生气,千方百计的阻止他的朋友、他的亲人不许告诉我,又兴师动众的拜托他的朋友注意我的一举一动,想要时刻知道我的近况,居然还不许别人追我,如果发现疑似,一定伙同他的朋友搞破坏。见鬼了,他的朋友竟然会答应他的无理要求???
          难怪都没有人追求我,想想就郁闷,对他的印象更是大打折扣,连小时候对他的‘好哥们’的感情都毁了。


          7楼2010-05-24 23:16
          回复
            回复:6楼
            岩壁上的藤条需要足够坚韧,否则摔得更惨。希望别人不要像我那么辛苦。


            8楼2010-05-24 23:20
            回复
              直到我十九岁那年,他才亲口向我表白,由于工作原因,他只能不停的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在长长两年的电话攻势下,依然未能打动我的心。
              拒绝的话说了不少,原以为他该放弃了吧,没想到他竟然放弃工作来到我打工的地方,要和我一起打工,只是为了追求我。虽然有一点点感动,但不足以让我接受他。


              9楼2010-05-24 23:28
              回复
                ······时间过的很快,又是两年多过去了,期间发生了很多事,开心的难过的,让人气的牙痒痒的,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声音他的影子,他的一切开始慢慢渗透我的生活。
                从开始的我在大街上偷偷溜掉,变成眼光不自禁的跟随他;本来一见他就烦,最讨厌他在我面前装能侃,后来如果有几天不见他,心里反而空落落的;看到他和别的女孩聊天聊的眉飞色舞,真恨不得冲上去撕烂那可恶的笑脸。
                居然还会偷偷的吃错,我想,我完了。


                10楼2010-05-24 23:40
                回复
                  2026-04-05 00:24:1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当我诚实面对自己的心,他却来个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不在事事以我为中心,总是出其不意的让我难堪,让我生气···混蛋,是报复我之前对他的冷漠吗?
                  直到某一天,他贼兮兮的告诉我,我才知道这也是他的追女友计划中的一部分,欲擒故纵!


                  11楼2010-05-24 23:50
                  回复
                    回忆多么美好,现实多么残忍。
                    他怎么能忘了?忘了我们的爱情来的多么不容易,他忘了他从小就喜欢我,立志要娶我的决心。他忘了我们的爱曾让朋友们多羡慕,我们都是彼此的初恋,我们的爱只属于对方,这些,他都忘了!!!
                    


                    13楼2010-05-25 00:09
                    回复
                      我的爱情保质期也有七八年了,该偷笑了吗?
                      毕竟在此之前,朋友见到我们总是会笑话我们怎么还是这么亲密,不知道的人还是会以为我们正在热恋中。危机悄悄的侵袭我们的爱情,就像当初他的爱情悄悄的进驻我的心,可笑又可悲的人生。
                      像星星一样遥远,像夜空一样神秘,像烟雾一样飘渺,像云朵一样虚幻。
                      也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15楼2010-05-25 00:21
                      回复
                        回复:14楼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以前我对这句话嗤之以鼻,我认为,没有婚姻的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现在我发现婚姻真的是扼杀爱情的摇篮。
                        不过也不迥然,毕竟摇篮里还有人,需要成长还是扼杀,要看自己。所以你大可不必如此,婚姻是人生的必经课。 呵呵,自己的问题一大堆,还敢在这边开解你,不希望你被我的婚姻吓到。
                                     
                             


                        16楼2010-05-25 00:33
                        回复
                          没有人做错事,错的是我。
                          今天我扪心自问,我是在乎还是占有欲作怪?就像小朋友看见别人抢了自己的玩具,就要不顾一切的抢回来,即使那是一个差点遗忘的玩具,即使拿回来也会弃之一旁!
                          我是这样吗?那为什么还会伤心,还会难受的哭?我想,等到哪天我的眼泪流尽了,心也伤透了,就会过的比较好。


                          17楼2010-05-25 23:37
                          回复
                            “偶尔也要出去散散心”。不知道是他的话逻辑有问题,还是我的文化水平有限,真的无法充分理解。一个月有二十天的频率天天出去玩‘散心’到半夜三更才回家,这叫偶尔???难道他的一个月有100天?
                            再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反驳,我在笑,心在哭。


                            18楼2010-05-25 23:44
                            回复
                              2026-04-05 00:18:1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百分之一百的信任
                              百分之一百的承诺
                              都抵挡不了花花世界的灯红酒绿
                              更抵挡不了心魔的侵噬
                              所有的百分之一百
                              不得不大打折扣
                              它将如沙漏般越来越少
                              直至归零
                              时间滴答间流逝
                              夜深了
                              控制不在心中的恐慌、无助,和深深的无奈


                              19楼2010-05-25 23: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