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工作者将纳入职业化管理,工资待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村(社区)工作者将纳入职业化管理,工资待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近期,当地村(社区)工作者将纳入职业化管理,与此同时,各项管理都将规范,将设立岗位职级序列,工资待遇会有稳步的增长。
纳入职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工作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和党内法规选任,或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包括在村(社区)两委成员,便民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等专职从事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专职工作人员,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
纳入职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工作者,以选任或委任、公开招聘的方式配备。除两委干部外,其他纳入职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工作者将由各民政部门依法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职业化的村(社区)工作者将设立岗位职级序列,按照岗位职级来发放相应的工资待遇,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职级晋升制度。工作者岗位分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正职、副职(党建专干)、委员、工作人员等四类。各岗位根据工作者工作年限设置1~23等级,其中:正职(10-1级)、副职和党建专干(15-5级)、委员(19-8级)、工作人员(23-10级)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薪酬待遇参照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岗位最低定级人员月工资标准确定,并按照一定的级差确定其他村(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和年度绩效奖励等。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按月发放,分别占月应发报酬的80%和20%。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年度绩效奖励以相应岗位月基本报酬为标准年度一次性发放。结合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分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与年度绩效奖励发放挂钩,评为好、较好、一般等次的村(社区)职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工作者,分别按其年度绩效奖励的1.5倍、1倍、0.5倍发放,差等次不以发放。
村(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及国家规定的假期等福利待遇。鼓励村(社区)工作者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对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薪酬待遇分别对应上调一个、两个、三个职级,一般从获取证书的次月开始调整,根据受教育程度或者相关专业水平提高职级的,按就高原则可叠加享受,但最多为三级。
村(社区)工作者的职级可以正常晋升。连续工作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晋升一个岗位等级,三年内有两次年度考核优秀的,在本岗位类别内提前一年晋升一级岗位等级,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工作年限。获得市级、省级表彰的,也可以晋升等级。
村(社区)工作者正职最高等级1级月应发工资可以达到6913元,其中基本报酬为5530.4元,绩效报酬为1382.6元。工作人员最低的23级,应发工资为4233元,其中基本报酬为3386.4元,绩效报酬为846.6元。年度奖励报酬,根据村(社区)绩效考评结果,每年度一次性发放。
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之后,管理更加规范,工资待遇将更好。
村(社区)工作者将纳入职业化管理,工资待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近期,当地村(社区)工作者将纳入职业化管理,与此同时,各项管理都将规范,将设立岗位职级序列,工资待遇会有稳步的增长。
纳入职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工作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和党内法规选任,或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包括在村(社区)两委成员,便民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等专职从事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专职工作人员,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
纳入职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工作者,以选任或委任、公开招聘的方式配备。除两委干部外,其他纳入职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工作者将由各民政部门依法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职业化的村(社区)工作者将设立岗位职级序列,按照岗位职级来发放相应的工资待遇,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职级晋升制度。工作者岗位分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正职、副职(党建专干)、委员、工作人员等四类。各岗位根据工作者工作年限设置1~23等级,其中:正职(10-1级)、副职和党建专干(15-5级)、委员(19-8级)、工作人员(23-10级)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薪酬待遇参照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岗位最低定级人员月工资标准确定,并按照一定的级差确定其他村(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和年度绩效奖励等。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按月发放,分别占月应发报酬的80%和20%。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年度绩效奖励以相应岗位月基本报酬为标准年度一次性发放。结合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分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与年度绩效奖励发放挂钩,评为好、较好、一般等次的村(社区)职业化管理的村(社区)工作者,分别按其年度绩效奖励的1.5倍、1倍、0.5倍发放,差等次不以发放。
村(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及国家规定的假期等福利待遇。鼓励村(社区)工作者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对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薪酬待遇分别对应上调一个、两个、三个职级,一般从获取证书的次月开始调整,根据受教育程度或者相关专业水平提高职级的,按就高原则可叠加享受,但最多为三级。
村(社区)工作者的职级可以正常晋升。连续工作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晋升一个岗位等级,三年内有两次年度考核优秀的,在本岗位类别内提前一年晋升一级岗位等级,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工作年限。获得市级、省级表彰的,也可以晋升等级。
村(社区)工作者正职最高等级1级月应发工资可以达到6913元,其中基本报酬为5530.4元,绩效报酬为1382.6元。工作人员最低的23级,应发工资为4233元,其中基本报酬为3386.4元,绩效报酬为846.6元。年度奖励报酬,根据村(社区)绩效考评结果,每年度一次性发放。
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之后,管理更加规范,工资待遇将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