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降 <后记>
每个人在生命中总是会遇到一些人、一些事,因为这些人事物而影响自己,甚至彻底改变自己的生命,选择不一样的活下去的方式。
张起灵如此,陈墨亦然。
两年前,我应了好友邀请,开始编写<弃降>的大纲,写了黑与白的对比、对於过去与未来的执著,对於长生与短寿的恐惧与无奈,当时写著写著,听了朋友传来了林志炫的「没(这有什麼好河蟹的你给我解释清楚啊度娘)离开过」,再从这首歌找到原唱Celine Dion的I surrender,听著听著,心情跟著澎派起来。
’Cause I’d surrender everything 因为我放弃一切
To feel the chance, to live again 去感受改变 重新再活一次
Surrender有放弃、臣服的意思,最后取之作为标题。
弃降,意指「弃械投降」与「放弃投降」,要瞎子对小哥弃械投降,也要他放弃对自己的宿命投降,并且好好活著。
事实证明,要让这两个死脑筋的家伙投降,还真不是件简单事。
关於结局,我知道并非人人满意,也曾挣扎过:对於小哥的努力、瞎子的拚命,是否应该有个HE好好补偿他们呢?
但我选择尊重大纲以及尊重两年前的我的想法,因为他们真正要的不只是HE而已。
不过我自己不太意外会写出这种结局就是了(笑)其实小哥小黑这样应该算不错的了,好歹都活著(再笑)
最初,瞎子与小哥的感情定位在「还没开花就飘落」的感情,在<弃降>演变成长篇之后,竟演变成「还没结果就落泥」的爱,这倒是始料未及的部份。
是的,他们的感情是小黑从口中唱出的「在那风吹的草原 有我心上的人」也是小哥从未来得及说出口的「我爱你」,他们都承认自己心中的感情,只是,他们也忘了承认对方的感情。
所以错过了。
我爱小哥,这点无庸置疑,从他在盗一甫现身,那个不苟言笑的冷面公子(谁?)、那个挥洒宝血驱粽子的帅大侠(谁?)、那个失血昏倒的软绵绵小哥(谁?),总之,日后数集盗笔,只要小哥出现,立刻尖叫:呀~~~~好帅喔>///<~~~~←我是花痴无误
在我心目中,小哥其实非常自我。当他对某项事物不表示意见,并非他个性随和,而是他根本无所谓;当他有任何想法时,一溜烟就跑了,谁也追不上。
套在小黑身上,当小哥不在乎「黑瞎子」时,他可以把他当空气,或是一个曾经合夥过的人,仅此为止。
一旦他开始在乎小黑,并且终於发现自己远比想像中还要在乎这个人时,他便强迫性地自我推销,从此巴住小黑不放(笑
我想,盗墓本文中地小哥不是个见死不救之徒,否则当霍玲对他耍花痴时,他大可一把推开,或者吴邪又在危急时瞬间放空,他不会冒死去救。
但,这仅止於小哥眼中没情人的时候。他的情人是谁?当然是过去的记忆。
为了记忆的线索,他可以轻易舍去身边任何一个路人,包括吴邪。所以常常闹失踪。
换句话说,就感情层面而言,这世上没有任何人对他而言是重要的。没有亲人、没有爱人,连朋友是什麼都无所谓,夥伴这种东西还可以汰换,多方便。
所以吴邪才会在塔木陀发飙。
写同人的好处是,你可以用故事扭转原著角色的个性。
当时写大纲时,因为设定是短篇,故事内容多半跟著直觉走。我的直觉告诉我,小哥,你这麼孤僻很不好喔。
这成了<弃降>里的角色动机之一,当张起灵放慢脚步,愿意回头看看身边的人时,也许他会发现,只要他愿意,他不会是孤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