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同事聚餐,吃完饭后各自散去,下楼以后因为我喝多了所以他送我回家,当时我还很清醒还说让他送我到马莲道的家乐福超市!他心想好人做到底,就直接把我送回家了。我和别人合租了一套两居室,我们当时动静很大把合租的小两口弄醒了。他们给我们开的门,之后他和我进了房间。进屋以后他把我顶在门上,我只是象征性的敲打我几下后背,然后我就很配合他,而且中途还有我的声音。完事以后我睡了,他就走了,今天早上本来想听他解释的,可是他没上班。我也没在意以为他昨天晚上折腾还没醒过来,刚才我忽然给他发短信说要告他强奸!现在已经在去派出所的路上了,我够无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