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2020年二月疫情刚开始的时候涉嫌到口罩诈骗3.92万,被GA抓了,现在很后悔当初的行为只不过现在说也晚了,当初开始应为疫情看守所不收人我被取保候审了,之后到2020年七月份准备按我,但是我身体不太好,有一型糖尿病按我之前我在医院住了半个月把我送看守所,看守所不要我应为身体原因又被取保候审了,之后2020年年底那边又打电话录了几次口供,然后家里找了关系花了有十几个W吧,之后2021年一直没有联系我,从GA系统上查说是案件已经结束了,问了当初找关系的人也说了案件结束了,但是前几天办我案子的那个GA又打电话说让我过去,我也过去了,简单问了我几句话,又让我签了一个传唤通知书,说之后电话联系,然后我家人这边打电话问了当初找关系的人他说没事,应为这个关系是别的分局给办的,不是直接找的办我案子的GA,他就说没事,不用搭理他,但是分析不出来他现在又找我是什么意思,有没有哪位朋友帮我分析一下,现在稳定的生活真的很向往,这个事情担惊受怕两年了,跪写帮忙分析,就算进去我也做好心理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