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行政区划调整
1.大幅度新增或者撤销省级区划可能性极小。理论上,减少行政管理层次,可以增加省级区划。但是,省级区划新增或裁撤是由全国人大决定的。协调成本十分高昂。根据最近几十年新增重庆与海南的实践,预计未来调整可能性极小。
2.一事一议的个别调整可能存在。比如深圳、宁波、青岛直辖等。
3.省级划界调整可能存在。比如涉及几个村庄、局部海域。但是涉及县级的跨省改隶原则上是交换为主。
二、关于省辖市(地级以上)
1.合并、裁撤省辖市会一事一议,除非中央有统一要求。一般以面积较小,经济发展困顿为裁撤前提。
2.分立省辖市一般可能性很小。
3.地区改市可能性不大。
三、关于设区、县改市、新增区市
1.市中心附近改区,远改市。这种可能性较大。
2.镇改市可能性较小。
3.强区分立可能存在。
四、其他
1.镇改街、乡改镇频繁。
2.省级区划内个别村庄改隶频繁。
1.大幅度新增或者撤销省级区划可能性极小。理论上,减少行政管理层次,可以增加省级区划。但是,省级区划新增或裁撤是由全国人大决定的。协调成本十分高昂。根据最近几十年新增重庆与海南的实践,预计未来调整可能性极小。
2.一事一议的个别调整可能存在。比如深圳、宁波、青岛直辖等。
3.省级划界调整可能存在。比如涉及几个村庄、局部海域。但是涉及县级的跨省改隶原则上是交换为主。
二、关于省辖市(地级以上)
1.合并、裁撤省辖市会一事一议,除非中央有统一要求。一般以面积较小,经济发展困顿为裁撤前提。
2.分立省辖市一般可能性很小。
3.地区改市可能性不大。
三、关于设区、县改市、新增区市
1.市中心附近改区,远改市。这种可能性较大。
2.镇改市可能性较小。
3.强区分立可能存在。
四、其他
1.镇改街、乡改镇频繁。
2.省级区划内个别村庄改隶频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