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们试试吧。”
我叫唐肖,二十八岁博士毕业,作为一个香饽饽,从国外回来就进了高校当老师,一路通畅,作为业内新秀,又和一家大型私企有合作,收入不菲长得不赖。虽然家里边催着要我结婚,找个男人生孩子,但是我总以还不到三十,不着急为由,搪塞别人的催婚。其实除了大家认知里的我,我还有另一个性格。
因为实际上的我,是个渣女,招招摇摇地说要让一群狐朋狗友帮忙找所谓的真爱。朋友也都知道我的德行,介绍男人都一副样子。高高瘦瘦干练老成,重要的是话少。向来这种精英式人物都是难啃的骨头,但我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阳光小伙对我不感冒,但只要是我喜欢的,就没有拿不下的,朋友管这叫特殊魅力,其实我自己清楚,与其说是一种魅力,不如概括为同样一招:我们试试吧。
男人的心理其实都很简单,你单身我也单身,不需要负责任的谈情说爱一番,谁都不会拒绝。我自诩长的不差劲,还工作稳定事业有成。到了适婚年龄,我说几句情话,送几束花,就能摘下那朵高岭之花。
哦!对了,我行走江湖勾三搭四这么多年,从未和一个人安定下来,当然不是因为没人想娶我,也不是因为不婚主义。在每一段感情里全身而退的秘诀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眼中的意乱情迷,别往心里带;心里情意三分,眼中只及一寸。我不怕失去,怕失去的就是他了。
“给你介绍了个男的,资料和联系方式微信发过去了,你看看,应该是你喜欢的型。”
这就是我的狐朋狗友之一:杜桥。和我是大学同学,本科毕业以后回去继承家产了,整天晃晃悠悠的找妹子。在他嘴里,他是比我自己还了解自己的存在,介绍的男人没有一个我不喜欢的,所以我信任的打开资料,预备着开完组会就找恋爱谈。
组会开的还算比较顺利,我就想着坐在椅子上看看资料,嚯!杜桥这厮找的人从不让我失望,只是这也太准了,一下子给我推来个择偶标准。林奚遇这个人啊,算是又让我碰到了。
每个人小时候总有春心萌动的时候,我也是其中之一。不过在我中学的时候,并不喜欢奔跑在阳光下投篮的男孩儿,也不喜欢花言巧语的浪子。我啊,偏爱那个坐在教室后排沉默寡言又次次高分的眼镜仔—林奚遇。
尽管在中学时候,我和他的交集不多,以至于他摘了眼睛的证件照,我都看了好几眼才认得出。但是我对这种人的喜欢,持续到现在。
秉持着找一千个高仿,不如勾搭正主的思想,我决定勇敢冲出第一步,把他拿下。说不定之后也能换个风格渣。先去分个手吧。
“你…怎么这么突然啊,不是说这周末回去见爸妈吗,怎么…突然要分手啊。”刘帆拿叉子手都在发抖,却还只是坐在离我八丈远的餐桌对面,强装冷静的问着,“是…你找到新的人了?”他看上去眼睛涩得泛红,也可能是要哭?
我总不懂这种动不动掉泪的情感,让他难过的我,他还挽留什么,难受了就该散。
“刘帆,我知道你很好,但我是个什么尿性,你早就查过了不是吗?”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无比温柔,“在一起的时候我说试试,你还记得你说的什么吗?你说三个月,让我信你。既然过了三个月,我们也好聚好散。”
刘帆眼眶真的红了,声音发抖:“我改不了你这个性子,我后悔了。”我后悔三个月,没改变你,反倒让自己陷进去了…“你要是后悔了,随时找我,我可是很抢手的。”
好马不吃回头草。“刘帆…我…”
“好了,那我先走了,这顿你请。”刘帆似乎擦了擦眼睛,转身离开了。
我点了点头,慢条斯理地切着牛排,第二天精心打扮了一番,在林奚遇的公司下面晃悠。据资料显示,林奚遇硕士毕业以后就进了自己老爹的公司,算是个富二代。
咳,我看见林奚遇开着车靠近了,我正要去制造偶遇的时候,嗯?他朝我走过来了!林奚遇正直向我走近,在离我三五步的地方停下来,“唐肖?”见我睁大眼睛,“好久不见,你怎么在这边?”
如果说以前的偶遇都是我高演技的设计,那这一次林奚遇的直球找话瞬间让我懵了。他还记得我?我我我…
“我…咳…我路过,你摘了眼镜 我差点儿没认出来呢。”我眼神飘飘,总觉得出师不利,让他抢了主动权,“你现在在这边工作?”
林奚遇愣了一愣,浅笑一声:“有时间吗?我们这么久没见了,一起吃个饭?”
众所周知,吃饭对我唐肖来说,就是攻略的绝佳时机,谈天说地和谈情说爱没什么区别。再说了,我攻略这种男人那么多,遇到原版那必然使出浑身解数啊。
我们从烛光聊到背景音乐,从大学聊到工作,从…从餐桌聊到床上…我可以解释的,是他先动的手,在我隔着几盘餐深情的望了他两个钟头后,他起身拉起我,不知不觉就到床上了。
我对此其实见惯不惯,平时遇到合眼缘的也不是没有过这种事情,但林奚遇似乎很紧张,拉我衣服的手抖了抖,总摸错地方,脸红的样子让我着迷,我先前似乎从未看过他脸红的样子。
这一晚,可真算得上意乱情迷啊。
“我们试试吧。”
我叫唐肖,二十八岁博士毕业,作为一个香饽饽,从国外回来就进了高校当老师,一路通畅,作为业内新秀,又和一家大型私企有合作,收入不菲长得不赖。虽然家里边催着要我结婚,找个男人生孩子,但是我总以还不到三十,不着急为由,搪塞别人的催婚。其实除了大家认知里的我,我还有另一个性格。
因为实际上的我,是个渣女,招招摇摇地说要让一群狐朋狗友帮忙找所谓的真爱。朋友也都知道我的德行,介绍男人都一副样子。高高瘦瘦干练老成,重要的是话少。向来这种精英式人物都是难啃的骨头,但我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阳光小伙对我不感冒,但只要是我喜欢的,就没有拿不下的,朋友管这叫特殊魅力,其实我自己清楚,与其说是一种魅力,不如概括为同样一招:我们试试吧。
男人的心理其实都很简单,你单身我也单身,不需要负责任的谈情说爱一番,谁都不会拒绝。我自诩长的不差劲,还工作稳定事业有成。到了适婚年龄,我说几句情话,送几束花,就能摘下那朵高岭之花。
哦!对了,我行走江湖勾三搭四这么多年,从未和一个人安定下来,当然不是因为没人想娶我,也不是因为不婚主义。在每一段感情里全身而退的秘诀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
眼中的意乱情迷,别往心里带;心里情意三分,眼中只及一寸。我不怕失去,怕失去的就是他了。
“给你介绍了个男的,资料和联系方式微信发过去了,你看看,应该是你喜欢的型。”
这就是我的狐朋狗友之一:杜桥。和我是大学同学,本科毕业以后回去继承家产了,整天晃晃悠悠的找妹子。在他嘴里,他是比我自己还了解自己的存在,介绍的男人没有一个我不喜欢的,所以我信任的打开资料,预备着开完组会就找恋爱谈。
组会开的还算比较顺利,我就想着坐在椅子上看看资料,嚯!杜桥这厮找的人从不让我失望,只是这也太准了,一下子给我推来个择偶标准。林奚遇这个人啊,算是又让我碰到了。
每个人小时候总有春心萌动的时候,我也是其中之一。不过在我中学的时候,并不喜欢奔跑在阳光下投篮的男孩儿,也不喜欢花言巧语的浪子。我啊,偏爱那个坐在教室后排沉默寡言又次次高分的眼镜仔—林奚遇。
尽管在中学时候,我和他的交集不多,以至于他摘了眼睛的证件照,我都看了好几眼才认得出。但是我对这种人的喜欢,持续到现在。
秉持着找一千个高仿,不如勾搭正主的思想,我决定勇敢冲出第一步,把他拿下。说不定之后也能换个风格渣。先去分个手吧。
“你…怎么这么突然啊,不是说这周末回去见爸妈吗,怎么…突然要分手啊。”刘帆拿叉子手都在发抖,却还只是坐在离我八丈远的餐桌对面,强装冷静的问着,“是…你找到新的人了?”他看上去眼睛涩得泛红,也可能是要哭?
我总不懂这种动不动掉泪的情感,让他难过的我,他还挽留什么,难受了就该散。
“刘帆,我知道你很好,但我是个什么尿性,你早就查过了不是吗?”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无比温柔,“在一起的时候我说试试,你还记得你说的什么吗?你说三个月,让我信你。既然过了三个月,我们也好聚好散。”
刘帆眼眶真的红了,声音发抖:“我改不了你这个性子,我后悔了。”我后悔三个月,没改变你,反倒让自己陷进去了…“你要是后悔了,随时找我,我可是很抢手的。”
好马不吃回头草。“刘帆…我…”
“好了,那我先走了,这顿你请。”刘帆似乎擦了擦眼睛,转身离开了。
我点了点头,慢条斯理地切着牛排,第二天精心打扮了一番,在林奚遇的公司下面晃悠。据资料显示,林奚遇硕士毕业以后就进了自己老爹的公司,算是个富二代。
咳,我看见林奚遇开着车靠近了,我正要去制造偶遇的时候,嗯?他朝我走过来了!林奚遇正直向我走近,在离我三五步的地方停下来,“唐肖?”见我睁大眼睛,“好久不见,你怎么在这边?”
如果说以前的偶遇都是我高演技的设计,那这一次林奚遇的直球找话瞬间让我懵了。他还记得我?我我我…
“我…咳…我路过,你摘了眼镜 我差点儿没认出来呢。”我眼神飘飘,总觉得出师不利,让他抢了主动权,“你现在在这边工作?”
林奚遇愣了一愣,浅笑一声:“有时间吗?我们这么久没见了,一起吃个饭?”
众所周知,吃饭对我唐肖来说,就是攻略的绝佳时机,谈天说地和谈情说爱没什么区别。再说了,我攻略这种男人那么多,遇到原版那必然使出浑身解数啊。
我们从烛光聊到背景音乐,从大学聊到工作,从…从餐桌聊到床上…我可以解释的,是他先动的手,在我隔着几盘餐深情的望了他两个钟头后,他起身拉起我,不知不觉就到床上了。
我对此其实见惯不惯,平时遇到合眼缘的也不是没有过这种事情,但林奚遇似乎很紧张,拉我衣服的手抖了抖,总摸错地方,脸红的样子让我着迷,我先前似乎从未看过他脸红的样子。
这一晚,可真算得上意乱情迷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