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级法院法官上演的如此明显、大胆、荒唐、严重的枉法裁判,
一部现代版“皇帝的新装”大戏,该谢幕啦!
尊敬的刘晓云 (院长):
您好!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什么上海司法审判以及审判监督不断发生如此严重而荒唐的安全事故,控告人很纳闷;为什么上海司法审判如此的混乱,黑暗,那些法官审理案件如此大胆,如此肆无忌惮,如此无底线,公然就关键事实在判决书中出尔反尔,公然睁眼说瞎话,控告人纳闷;为什么一个案情非常简单,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却让上海三级法院的法官们演变成一部荒唐的现代版“皇帝的新装”,并不断上演,浪费了多少司法资源?控告人纳闷;但更纳闷的是:为什么一部比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娼案严重100倍明显荒唐的而且极具表演色彩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枉法裁判,申诉过程中遭受到种种敷衍推诿,最后却无人管?
控告人真实感受到中央对政法队伍刮骨疗伤整顿决策的正确以及迫切!
控告人多名股东毕业于中国著名的法学院,并有着多年法律从业经验以及管理经验,无须借助任何外在力量,很容易识破他们种种表演”技巧”。
控告人就今天所有的表述真实性乃至证据的确凿和充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们来看看他们审理案件判决书中种种不断突破司法底线的“技巧”和“表演”:
1、法院审理案件敢于连案件本身内在逻辑(自圆其说)也不顾,这种不顾,什么错案冤案,判不出来?他们审理案件,如此的有“技巧”,尽然就案件的关键事实予以回避,而且,“掩耳盗铃”式进行了种种“修饰”。这种“技巧”,有什么样的“冤案错案”做不出来?
2、法院审理案件公然在判决书中、国徽之下就案件关键事实出尔反尔,前面事实认定:土地属于租赁标的物,后面又说土地不是租赁的。
3、公然在判决书挑战人类思维基本规律和公理。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出租的该厂房(标的物) 含四至(上述)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和土地,建筑物是作为(土地)的附属设施一并出租,租金已经含在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中。他们公然挑战人类思维基本规律和公理,认定建筑物属于租赁标的物,土地不属于租赁的标的物。
4、在判决书中与诉讼另一方当事人如此的协调一致的“共鸣”,共同真眼说瞎话,前面说土地是租赁的,后面又说土地不是租赁的。(见判决书和庭审记录)
5、就是关于建筑物租赁审理,也是漏洞百出、荒唐而非常有趣。上海三级法院判决租赁合同无效的证据(依据)是两份文件,一份是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认定华徐公路666号所有建筑物违法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是在第一次一审后,就已经被已经生效的青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以事实不清判决违法。第二份依据是青浦区规划局弄了个子虚乌有的复函(证据),认定华徐公路666号80年代末建造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予以拆除,实际上案件审理从前到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华徐公路666号有80年代末建造的房屋(控告人很纳闷,法院怎么开出这样子虚乌有的调查令的?最好开个调查5000年前建造的房屋调查令,那更保险,100%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更有趣的是:青浦区法院与青浦区规划局,似乎有着某种默契,都是空对空。
6、公然在判决书中进行现代版”皇帝的新装”表演
古代版皇帝新装,大臣们都说,皇帝穿的衣服多么多么的漂亮,可这些大臣
们没有说皇帝没有穿衣服。而现代版的皇帝新装,却是,这些法官前面认定
了土地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明明约定了,租赁的该厂房(标的物)含全部土
地,连小学生都能看的懂是含了土地的),后面又说怎么怎么个土地不是租赁
的,租赁的该厂房不含土地了。真眼说瞎话。
7、公然在判决书中进行现代版“莫须有”表演,古代版莫须有,仅凭怀疑就可以断案。而现代版“莫须有”,前面认定了土地属于租赁的标的物事实(以示尊重事实),后面却一直怀疑,承租人获得土地使用权不是基于土地租赁法律关系而获得的,最后,在关键的判决部分仅凭怀疑而断案!
8、创造了人类审判史最为荒唐的历史
在事实确认部分,原告(出租方)承认土地是租赁的(属于与建筑物整体租赁)(注:只是后来又一直否认土地是租赁的),被告也认为土地是租赁的,法院也确认土地属于租赁标的物的事实,但是在判决部分,又判定土地不是租赁的。正如:借款纠纷,原被告都承认借款事实,法院在事实确认部分,也确认借款事实,但是在判决部分,却判决:没有借款,无须偿还,或自圆其说也不顾了,直接判决:无须偿还。
我们翻翻整个人类的审判史,你能找到这么荒唐的判决吗?这个历史是由上海三级法院法官们创造的。
控告人就涉及到本案所有的诉讼、以及相关的一系列诉讼,一系列调取证据,抗诉,以及种种艰难曲折的基本没有无望的申诉,按照目前中国法律服务(包括律师服务)实际真实合法合理收费行情,已经有超过几百乃至上千万的的成本付出,请问,中国诉讼当事人,有几个能折腾的起?我想那些胆大妄为枉法裁判的法官一定是深悟其中的道道,“让当事人去折腾,他们折腾不了几回,就偃旗息鼓了”。
举报人不是刻意故意为难他们,举报人理解司法审判的不公平。在诉讼过程中,作为受害的一方当事人,举报人遭受到了种种冷漠、不公正以及严重偏向对待,这也就算了。但是,他们肆无忌惮、不断突破司法底线,是不可饶恕的。举报人坚信:法律一定不会放过他们,他们太坏了!他们是动足了小脑筋,可以说是机关算尽!
尊敬的刘院长,您作为上海司法审判的掌门人,请您予以重视,彻底调查本案,依法追究他们的一切法律责任。他们对上海司法审判以及司法形象的伤害是极其严重。该案的背后更加的精彩!
这部现代版的”皇帝的新装” 大戏,该谢幕啦!
上海三级法官5次审判的案号及审判法官
1、(2017)沪0118民初7282号判决 ,审判员:孙佑正 上海青浦区法院法官
2、(2018)沪0118民初6623号判决 审判长:金艳 上海市青浦区法院法官
人民陪审员:程丽美 顾美华
3(2017)沪02民终9477号裁定 审判长:忻贤麟 上海二中院法官
审判员:承怡文 上海二中院法官
审判员 王亚勤 上海二中院法官
4、(2018)沪02民终8471号判决 审判长:忻贤麟 上海二中院法官
审判员:承怡文 上海二中院法官
审判员:王亚勤 上海二中院法官
5、(2019)沪民申206号裁定 审判长:王远 上海市高院法官
审判员:胡宗英 上海市高院法官
审判员:繆丹 上海市高院法官
法官助理:孙卫华
控告人(举报人):上海映月家具有限公司
上海澳夫瑞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一部现代版“皇帝的新装”大戏,该谢幕啦!
尊敬的刘晓云 (院长):
您好!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什么上海司法审判以及审判监督不断发生如此严重而荒唐的安全事故,控告人很纳闷;为什么上海司法审判如此的混乱,黑暗,那些法官审理案件如此大胆,如此肆无忌惮,如此无底线,公然就关键事实在判决书中出尔反尔,公然睁眼说瞎话,控告人纳闷;为什么一个案情非常简单,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却让上海三级法院的法官们演变成一部荒唐的现代版“皇帝的新装”,并不断上演,浪费了多少司法资源?控告人纳闷;但更纳闷的是:为什么一部比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娼案严重100倍明显荒唐的而且极具表演色彩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枉法裁判,申诉过程中遭受到种种敷衍推诿,最后却无人管?
控告人真实感受到中央对政法队伍刮骨疗伤整顿决策的正确以及迫切!
控告人多名股东毕业于中国著名的法学院,并有着多年法律从业经验以及管理经验,无须借助任何外在力量,很容易识破他们种种表演”技巧”。
控告人就今天所有的表述真实性乃至证据的确凿和充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们来看看他们审理案件判决书中种种不断突破司法底线的“技巧”和“表演”:
1、法院审理案件敢于连案件本身内在逻辑(自圆其说)也不顾,这种不顾,什么错案冤案,判不出来?他们审理案件,如此的有“技巧”,尽然就案件的关键事实予以回避,而且,“掩耳盗铃”式进行了种种“修饰”。这种“技巧”,有什么样的“冤案错案”做不出来?
2、法院审理案件公然在判决书中、国徽之下就案件关键事实出尔反尔,前面事实认定:土地属于租赁标的物,后面又说土地不是租赁的。
3、公然在判决书挑战人类思维基本规律和公理。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出租的该厂房(标的物) 含四至(上述)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和土地,建筑物是作为(土地)的附属设施一并出租,租金已经含在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中。他们公然挑战人类思维基本规律和公理,认定建筑物属于租赁标的物,土地不属于租赁的标的物。
4、在判决书中与诉讼另一方当事人如此的协调一致的“共鸣”,共同真眼说瞎话,前面说土地是租赁的,后面又说土地不是租赁的。(见判决书和庭审记录)
5、就是关于建筑物租赁审理,也是漏洞百出、荒唐而非常有趣。上海三级法院判决租赁合同无效的证据(依据)是两份文件,一份是青浦区徐泾镇人民政府认定华徐公路666号所有建筑物违法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是在第一次一审后,就已经被已经生效的青浦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以事实不清判决违法。第二份依据是青浦区规划局弄了个子虚乌有的复函(证据),认定华徐公路666号80年代末建造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予以拆除,实际上案件审理从前到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华徐公路666号有80年代末建造的房屋(控告人很纳闷,法院怎么开出这样子虚乌有的调查令的?最好开个调查5000年前建造的房屋调查令,那更保险,100%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更有趣的是:青浦区法院与青浦区规划局,似乎有着某种默契,都是空对空。
6、公然在判决书中进行现代版”皇帝的新装”表演
古代版皇帝新装,大臣们都说,皇帝穿的衣服多么多么的漂亮,可这些大臣
们没有说皇帝没有穿衣服。而现代版的皇帝新装,却是,这些法官前面认定
了土地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明明约定了,租赁的该厂房(标的物)含全部土
地,连小学生都能看的懂是含了土地的),后面又说怎么怎么个土地不是租赁
的,租赁的该厂房不含土地了。真眼说瞎话。
7、公然在判决书中进行现代版“莫须有”表演,古代版莫须有,仅凭怀疑就可以断案。而现代版“莫须有”,前面认定了土地属于租赁的标的物事实(以示尊重事实),后面却一直怀疑,承租人获得土地使用权不是基于土地租赁法律关系而获得的,最后,在关键的判决部分仅凭怀疑而断案!
8、创造了人类审判史最为荒唐的历史
在事实确认部分,原告(出租方)承认土地是租赁的(属于与建筑物整体租赁)(注:只是后来又一直否认土地是租赁的),被告也认为土地是租赁的,法院也确认土地属于租赁标的物的事实,但是在判决部分,又判定土地不是租赁的。正如:借款纠纷,原被告都承认借款事实,法院在事实确认部分,也确认借款事实,但是在判决部分,却判决:没有借款,无须偿还,或自圆其说也不顾了,直接判决:无须偿还。
我们翻翻整个人类的审判史,你能找到这么荒唐的判决吗?这个历史是由上海三级法院法官们创造的。
控告人就涉及到本案所有的诉讼、以及相关的一系列诉讼,一系列调取证据,抗诉,以及种种艰难曲折的基本没有无望的申诉,按照目前中国法律服务(包括律师服务)实际真实合法合理收费行情,已经有超过几百乃至上千万的的成本付出,请问,中国诉讼当事人,有几个能折腾的起?我想那些胆大妄为枉法裁判的法官一定是深悟其中的道道,“让当事人去折腾,他们折腾不了几回,就偃旗息鼓了”。
举报人不是刻意故意为难他们,举报人理解司法审判的不公平。在诉讼过程中,作为受害的一方当事人,举报人遭受到了种种冷漠、不公正以及严重偏向对待,这也就算了。但是,他们肆无忌惮、不断突破司法底线,是不可饶恕的。举报人坚信:法律一定不会放过他们,他们太坏了!他们是动足了小脑筋,可以说是机关算尽!
尊敬的刘院长,您作为上海司法审判的掌门人,请您予以重视,彻底调查本案,依法追究他们的一切法律责任。他们对上海司法审判以及司法形象的伤害是极其严重。该案的背后更加的精彩!
这部现代版的”皇帝的新装” 大戏,该谢幕啦!
上海三级法官5次审判的案号及审判法官
1、(2017)沪0118民初7282号判决 ,审判员:孙佑正 上海青浦区法院法官
2、(2018)沪0118民初6623号判决 审判长:金艳 上海市青浦区法院法官
人民陪审员:程丽美 顾美华
3(2017)沪02民终9477号裁定 审判长:忻贤麟 上海二中院法官
审判员:承怡文 上海二中院法官
审判员 王亚勤 上海二中院法官
4、(2018)沪02民终8471号判决 审判长:忻贤麟 上海二中院法官
审判员:承怡文 上海二中院法官
审判员:王亚勤 上海二中院法官
5、(2019)沪民申206号裁定 审判长:王远 上海市高院法官
审判员:胡宗英 上海市高院法官
审判员:繆丹 上海市高院法官
法官助理:孙卫华
控告人(举报人):上海映月家具有限公司
上海澳夫瑞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