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张晓晗
【1】
认识林早么?她是一个奔跑的黑点,持续了一个冬天,有一个春天,在静安寺和戏剧学院之间。路过一家便利店,她或许进去或许视而不见,如果她拎着一杯水出来,一定是纯净水,两块钱的那种,蓝色透明塑料瓶。她拥有全世界好看的绒线帽,你看着她的齐刘海一点点在帽子后面生长,逐渐淹没了眼睛,世界也变不清晰。她背棕色的背包,硕大,以至于承载的东西,有爱慕的润唇膏和嫉妒的围巾,冷淡的笔记本和狂热的打火机,过时的小说和浮躁的电影。硕大,大到可以概括一个姑娘的所有秘密。
她带着黑眼圈,白皮肤。她的脸被修饰的捉摸不定,表情简洁的一针见血。所有人都知道林早说话的特色是不带感情色彩。
两个季节,有个冬天又一个春天。买了一包烟,二十块,粉色盒。卖烟的老头子说,现在小姑年都流行抽这个。之后便利店的女店员,香烟摊的大爷,静安寺地铁站拉二胡的卖艺者再也没见过她。林早带着华山路的秘密消失了。
【2】
艾喜告诉方袭,华山路十字路口的雕塑会眨眼。
方袭说值得一看。
这是故事,没有真实性。
方袭是三里屯的小霸王,集新时代青年恶习于一身,以副驾驶姑娘面孔的高速更迭为荣,以百无聊赖为耻。为了不闲着,他用自己全部时间来虚度光阴。很是矛盾,但故事里所有吸引人的角色这是因为她身体里所潜伏的巨大矛盾。
幸福是什么,就是寻欢作乐着老了,而不是老了之后再寻欢作乐。说完这句话方袭就去吻艾喜的嘴巴。艾喜说有点意思。
方袭找世界上所有惊艳的妞儿当情人。
林早找世界上所有漂亮绒线帽当雨伞。
艾喜问方袭爱自己还是更爱林早。方袭说个更爱艾喜。林早只是一个故事。
如果艾喜也只是一个故事呢。
那我就买断所有故事书烧掉,让你回不去。
果然钱多无脑,你不知道故事是信手拈来的吗?
故事不是人,人类可以因为一场疾病集体阵亡,而故事是永垂不朽的。
方袭站起来掏出车钥匙。
能走路吗?
也行。
能牵着手走路吗?
我靠,你今儿事还真多,还是你青春期回光返照了?
方袭还是把手伸到艾喜面前,虽然脸上带着老大不愿意。
所有关于在北京大街上走路的故事都带有坚信的成分,流浪乐手,潦倒画家,失意恋人。上海的街道更适合舒展情绪,在越来越自如的行走中身体里激进的部分自动衰竭,北京的街道却越发让人亢奋,亢奋到流出眼泪。所以上海的林早喜欢走路,哪怕是冬天。但是北京的艾喜也喜欢走路,因为有抽烟的纨绔子弟走在身边。
爱徐发现果然是什么样的人干什么样的事,牵着方袭的手在在北京的大街上,因为格格不入引发的趣味性。两个人似乎是为了完成任务才把手牵在一起,方袭故意把头偏向另一边,走了没几步就笑了。
可是牵手到底怎么了?
程克牵林早的手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即便程克也厌倦走路,行走姿态却十分理所应当。走着走着就看见头顶上的轻轨飞驰而过,带着闪闪的鳞片。是鱼,来自柔软的梦境。
程克和林早其实都有些吃惊,邂逅了梦里的景象。
但都没有做声,怕暴露的自己的少见多怪。
艾喜问方袭,你见过头顶飞驰的鱼么?鳞片闪光,引人入胜。
北京的黑夜比上海来得早几个小时,除了三里屯和衡山路是同步的。艾喜和方袭就好像是三里屯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儿,没有前因更没有后果,身边的人与他们雷同,喝酒搭讪泡妞大张艳帜是很自由的事,如果这还要交代背景,人所追求的放荡就是去了意义。
你可以选择一个身份,用来欺骗,也用来表达真诚。
方袭对艾喜说,我有多爱你,前两天老王说要用他的凯迪拉克来换你,我说我不是这么随便的人。艾喜说,应该说老王不是这么随便的人。
我就喜欢你这样不卑不亢。不像那些妞都以为自己是海伦,能让北京所有的爷们儿都为她们流血牺牲。
【1】
认识林早么?她是一个奔跑的黑点,持续了一个冬天,有一个春天,在静安寺和戏剧学院之间。路过一家便利店,她或许进去或许视而不见,如果她拎着一杯水出来,一定是纯净水,两块钱的那种,蓝色透明塑料瓶。她拥有全世界好看的绒线帽,你看着她的齐刘海一点点在帽子后面生长,逐渐淹没了眼睛,世界也变不清晰。她背棕色的背包,硕大,以至于承载的东西,有爱慕的润唇膏和嫉妒的围巾,冷淡的笔记本和狂热的打火机,过时的小说和浮躁的电影。硕大,大到可以概括一个姑娘的所有秘密。
她带着黑眼圈,白皮肤。她的脸被修饰的捉摸不定,表情简洁的一针见血。所有人都知道林早说话的特色是不带感情色彩。
两个季节,有个冬天又一个春天。买了一包烟,二十块,粉色盒。卖烟的老头子说,现在小姑年都流行抽这个。之后便利店的女店员,香烟摊的大爷,静安寺地铁站拉二胡的卖艺者再也没见过她。林早带着华山路的秘密消失了。
【2】
艾喜告诉方袭,华山路十字路口的雕塑会眨眼。
方袭说值得一看。
这是故事,没有真实性。
方袭是三里屯的小霸王,集新时代青年恶习于一身,以副驾驶姑娘面孔的高速更迭为荣,以百无聊赖为耻。为了不闲着,他用自己全部时间来虚度光阴。很是矛盾,但故事里所有吸引人的角色这是因为她身体里所潜伏的巨大矛盾。
幸福是什么,就是寻欢作乐着老了,而不是老了之后再寻欢作乐。说完这句话方袭就去吻艾喜的嘴巴。艾喜说有点意思。
方袭找世界上所有惊艳的妞儿当情人。
林早找世界上所有漂亮绒线帽当雨伞。
艾喜问方袭爱自己还是更爱林早。方袭说个更爱艾喜。林早只是一个故事。
如果艾喜也只是一个故事呢。
那我就买断所有故事书烧掉,让你回不去。
果然钱多无脑,你不知道故事是信手拈来的吗?
故事不是人,人类可以因为一场疾病集体阵亡,而故事是永垂不朽的。
方袭站起来掏出车钥匙。
能走路吗?
也行。
能牵着手走路吗?
我靠,你今儿事还真多,还是你青春期回光返照了?
方袭还是把手伸到艾喜面前,虽然脸上带着老大不愿意。
所有关于在北京大街上走路的故事都带有坚信的成分,流浪乐手,潦倒画家,失意恋人。上海的街道更适合舒展情绪,在越来越自如的行走中身体里激进的部分自动衰竭,北京的街道却越发让人亢奋,亢奋到流出眼泪。所以上海的林早喜欢走路,哪怕是冬天。但是北京的艾喜也喜欢走路,因为有抽烟的纨绔子弟走在身边。
爱徐发现果然是什么样的人干什么样的事,牵着方袭的手在在北京的大街上,因为格格不入引发的趣味性。两个人似乎是为了完成任务才把手牵在一起,方袭故意把头偏向另一边,走了没几步就笑了。
可是牵手到底怎么了?
程克牵林早的手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即便程克也厌倦走路,行走姿态却十分理所应当。走着走着就看见头顶上的轻轨飞驰而过,带着闪闪的鳞片。是鱼,来自柔软的梦境。
程克和林早其实都有些吃惊,邂逅了梦里的景象。
但都没有做声,怕暴露的自己的少见多怪。
艾喜问方袭,你见过头顶飞驰的鱼么?鳞片闪光,引人入胜。
北京的黑夜比上海来得早几个小时,除了三里屯和衡山路是同步的。艾喜和方袭就好像是三里屯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儿,没有前因更没有后果,身边的人与他们雷同,喝酒搭讪泡妞大张艳帜是很自由的事,如果这还要交代背景,人所追求的放荡就是去了意义。
你可以选择一个身份,用来欺骗,也用来表达真诚。
方袭对艾喜说,我有多爱你,前两天老王说要用他的凯迪拉克来换你,我说我不是这么随便的人。艾喜说,应该说老王不是这么随便的人。
我就喜欢你这样不卑不亢。不像那些妞都以为自己是海伦,能让北京所有的爷们儿都为她们流血牺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