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月的第二天。
昨晚和几个同道中人,也就是同是五迷的他们,一起去唱K。
HIGH到十二点多。唱了好几页的五月天的歌。
从《爱情万岁》到《如烟》。从《憨人》到《咸鱼》。从《知足》到《离开地球表面》。
我们呀,又唱又跳的,套句他们说过的话,让我们掀翻屋顶。
哈,K房的天花板还好没被我们掀翻,不然就要赔钱了。
喜欢五月天,不久。
最开始听到的是五月天的《为爱而生》,那时候对他们没有多大的感觉。
只觉得,这个团体确实是个摇滚团队。那时候,还不觉得他们是天团,别喷我。 - -。当然现在已经完完全全地认可了他们了。
他们不止是台湾第一,亚洲第一,在我心里甚至是世界第一。无可置疑的第一。
- -,貌似话题被我扯远了,好。拉回来。
后来才听到他们的知足的,- -。貌似有点不合逻辑了,《知足》不是比《为爱而生》先由的么?
哈哈,听到《知足》后就很喜欢这首歌,很喜欢很喜欢。
但只是喜欢他们的这首歌而已。对他们,还是没多大感觉。别喷。- -。
《后青春期的诗》推出后,第一首听到的是《突然好想你》。
因为,心里确实住着这样一个人呢。就连现在,每次听这首歌,都会想起。
之后呀,听了这张专辑的其他歌曲,然后呢,就中毒了。
彻底地中了“五月天”病毒了。
我想说,怎么会有个乐队,可以让我如此疯狂地喜爱呢?也只有五月天了吧。
其实本来自己是个不喜欢摇滚乐的人,觉得很吵。
但是因为五月天,开始喜欢上摇滚乐了。而且,只喜欢五月天的摇滚。
后来,查阅了他们的很多很多资料。
知道了,那个才华横溢的主唱叫陈信宏。
知道了,那个爱耍帅但贴心的吉他手叫温尚翊。
知道了,那个温柔顾家的吉他手叫石锦航。
知道了,那个尖牙利嘴但却满腹墨水的贝斯手叫蔡升晏。
知道了,那个老实憨厚经常被其他团员欺负的鼓手叫刘谚明。
知道了,那个如今红遍亚洲谱写一次次不朽传奇的团队叫五月天。
每次塞上耳机,总是五月天。
我想,以后的以后,他们会一直一直陪着我。
不愿忘记,我们的笑忘歌。我们的五月天。
在2010年的5月2日写下此文。
送给我自己。还有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