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只有3~5年的伪粉,52在我心中只是两个数字,并没有像726那般,成为我的纪念日。可是,我在每一个与网络有关的账号上带上他,这是连我宝宝都没得到的待遇。只因为,在我刚接触网络的那几年,他教会了我爱与坚持。于是,这成了一个习惯。
那几年,他风华绝代,战功赫赫,却也争议十足;那几年,我无数次的逢人便解释,爱上的并不只是他的脸,奈何无人相信;那几年,我傻到天天喝几瓶百事(这是神经病的表现)。。。。
因为他,我学会了看足球,习惯了买体坛,体会到了热血沸腾的澎湃。
直到6年前,我上了高中(靠,为毛我要来自爆年纪啊)。时间少了,学业重了,没有了大段的时间看球,也逐渐淡了。慢慢的,他变成了一个符号。也许,也只是看体坛的时候看他的报导会放慢速度而已。也许,我的心里只装得下那个爱唱歌,想大声唱歌的女孩。
于是5年过去了。直到去年爬TY看到贝家三公子的帖子,才骤然发现,时间在我们不经意之中,狠狠的忽悠了我们一组。那个曾经的小毛球,都已经可以抱着弟弟保护弟弟了。直到去年,认识了“传说中的芷若姐”。。。。。才发现,原来,还有人坚持下来啊。坚持着看着那个可以为了足球隐忍一切的男人,用尽力气的追求梦想啊。
“看时光飞驰我回首从前,曾经是莽撞少年曾经度日如年,我是如此平凡却又如此幸运,我要说声谢谢你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天”我理解那个“传说中的芷若姐”的感受。
“不是不再爱你,而是爱缺失了载体。我还是不愿以足球以外的东西说起你。”,那是他的战场,也是他的骄傲。尽管只是曾经的最爱,我也不愿在足球以外的东西说起你。
2010年5月2日,Happy birthday to you, beckham.
PS.打酱油人士路过。

鸡血若,很好,你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