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1.3日于单位工作时因他人(未查到具体人员)工作失误,发生天然气中毒住院治疗(单位出钱),诊断为脑电波中度异常紊乱,1.23日被认定为工伤。2.1日因疫情中断治疗出院回单位工作,在出院前我再次做诊断,依然为脑电波中度异常紊乱。
2.1日回单位后按人事员要求提交住院相关票据,以及2寸照片4张,以便他到社保局进行工伤鉴定申请,并告诉我正常工作等通知就行。但是在随后的3.4.5.6.7月份里,我每次联系单位人事员询问工伤鉴定事项进展程度,他都告诉我已经在区级社保局登记完申请,在等市级社保局信息,就告诉我等他信就行。直到7月中旬,我电话咨询市级社保局,才查询出并没有我的工伤鉴定申请登记信息(区级,市级社保局是一个工作系统,信息互通。之前自己也打电话询问,但是都未成功)
我向公司总部反馈,总部人事员说,我单位人事员告知总部,我的工伤鉴定已做完,并且评级为十级。经过总部调查确认,地方人事员没有给我进行社保局登记工伤鉴定申请,最后由总部安排他人完成我工伤鉴定申请登记。可是由于疫情原因(社保局未举办,担心疫情传播),直到现在也未能做上工伤鉴定。
另外,自2.1日返回单位工作后,直到7.22日我出现4次天然气中毒后遗症状况,主要表现为突然性眼黑、眩晕、恶心未吐,症状时间都很短暂,几秒钟而已。7.23日我休假,去当初治疗的齐市附属三院自费诊断,依然为脑电波中度异常紊乱,有诊断书,大夫章、医务部公章。同时在单位针对我本人发生职场欺压事件(与工伤无关),6月绩效工资无故被扣罚三百元,找厂长了解情况,厂长表示我工作表现不好,但是又说不出具体事情哪里不好。7月绩效被恶意扣罚500元,再次找厂长了解情况,这次理由是我工作时间睡岗,证据为一张只有一双人腿,再无其他明显可视因素的照片,就说是我本人在睡岗,以此为由扣罚500元。
目前我已在公司内部维权三次,总部及地方公司调查结论最后是无法证实睡岗人员是我,但是地方公司就是不予返还两次扣罚的800元工资。并且在我维权期间,地方厂长和调查睡岗的人事员有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虚拟人证妄图吓唬我放弃维权的行为。
我现在手头有钉钉对话截图,现场对话录音、电话录音等证据,能证实负责工伤鉴定申请的人事员欺骗我、延误我工伤鉴定的事情,以及我维权期间厂长和负责调查睡岗事件的人事员龌龊的种种行为。
目前我从8月份开始至今都是请病假休息在家,病假工资也只给我开了9月份的,扣完保险到手702元,8月份未开。
病假到十月末结束,但是我不想返回单位,因为回去工作必然会有各种穿小鞋行径对我,之前就是场长和场内文员针对我,经过三次维权后地方公司领导也得罪不少。可以说我现在看透了这个公司上下人员道德和职业素养如何低下,对这个公司也失望至极。
想请教,我现在能否不回单位工作的情况下,该如何维权,包括被无故恶意扣罚的800元工资以及工伤鉴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