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中学学生会纪律条例
一、素质纪律
1、 学生会成员是学校文明的窗口,进步的旗帜,在平时学习生活中,学生会各部、各成员应相互沟通,以利于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2、学习成绩严重落后者、文明素质低劣者、受学校处分者,学生会将予以劝退。
二、开会纪律
1、 学生会定期开会(每周星期日),会员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勤。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或事后补假。
2、 开会无故缺席一次者,写出书面检讨;两次者进行大会检讨;三次者予以辞退。
3、 开会时,按次入坐,做好会议记录,不要喧哗吵闹。
三、工作纪律
1、 学生会会员对待工作应热情主动,认真负责;不许消极拖延,敷衍了事。工作态度长期不端正者予以辞退。
2、 学生会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各部部长分管各部工作。学生会各部工作。学生会各部之间应互相沟通,相互协调,以利于工作的顺利有效的开展。
华兴中学 团委
2010年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