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金吧说起人品的时候 ,刘亦纷菲曾经说过,令狐冲说田伯光若侵犯了五岳派的师妹师姐们,绝不饶他;还举了洪七公的例子,说他明明知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又明明已经捉住梁子翁,却只是打一顿了事,惩戒太轻……
她当时说这些似是为了证明杨过后期的侠义之气、人品有多好,但也未必就牵强了。
“主要是金庸对田伯光的作恶多端没有多少描述”,的确,不过看来金书中的这些正气凛然的人物们,似乎对这个“淫”字的态度也是很奇怪的。令狐冲也罢了,洪七公,曾经如此这般说过“老叫化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好巨恶、负义薄幸之辈。”的人,居然也放过了一个“专破处子之身”的恶人。
“再者说来,礼下于人,必有所求,田伯光不是纯粹来交朋友的。要令狐冲违背戒律同他下山,凭什么?凭他豪爽?”
这话没错,不过我所指并非令狐不肯下山一事,而是他当时的许多心理活动。令狐自己也说了对卑鄙小人用卑鄙的手段,想来我说他“小人之心”也没什么过错吧。
另外,他对令狐冲的“礼”,并非在这一地才体现。事实上在他处于优势的时候,他对令狐也一直是有“礼”的。
“跟这种东西讲君子风范,他配吗? ”
除了淫贼这个身份之外,似乎他的举动大多算的上光明磊落吧。比之任我行举手杀伤无辜,我觉得倒也算不得什么。
自然,自然,“万恶淫为首”,古老训诫,实在无法反驳。不过我的观点是,奸淫和杀人放火一般是犯罪,前者之孽未见得大过后者。
那些被蹂躏的良家妇女又有谁对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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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这几个字用在这里似乎嫌太轻了。
田犯过的罪是不可否认的,我也从没想够要去无视和否认
就像赵敏的视人命如草芥,像金蛇郎君利用红药在先、“贩卖人口”在后一样的不可否认。
最后,我说“令狐对小田不起”,这几个字若您觉得不妥,那也算了。当时敲出来,纯粹是跟普通朋友聊天时半开玩笑的口吻,没讲究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