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当初和别人合伙建了个自建房,建到一半那帮人没钱了
结果我妈收回来自己建,因为当初是镇报建的没去县里报建(当地两年前基本没人报建)所以我妈就去县里重新报建加罚款
结果报建前要镇上村建所和镇长签名
途中也是一波三折其中村建所的领导气愤愤的说当初我妈那合伙人网上投诉过他导致他有案底,我妈也解释了当初不是她弄的
那个领导直接标明不是你们投诉谁投诉各种为难虽然后面也签名了
之后我们拿那个签名的资料去县政府,县里一个科长叫我们回去等等,等了两天又说上面不肯签名
过到那边办公室他叫我们自己和领导说,我们就上去和他们领导说
那领导直接说我们一楼是建了5.5米(当初镇上发的通知单就是5.5米)然后我妈就反问了几句为什么前后左右都是5.5米唯独我们不行,他说就是不行,你们觉得有问题就去告镇政府
刚出办公室几分钟镇上就打电话来说我们在县办公室吵架
接着我们回去找那个村建所领导,那领导直接说我们现在害得全镇报不了5.5米层高并且把我们赶出去了
我们又跑去问镇上设计院,设计院说没有啊!这几天都有一楼5.5米层高的送去报建。我思来想去也看不懂问题在哪?是村建所的领导搞事还是因为我没给中介钱帮我跑这趟(一般报建有中介收费帮忙要价也要七八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