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单位是小规模,享受附加税减半的政策,开了一些发票,交了一半的附加税(打比方城市25.教育25.地方25.),后来因为发票开错重新开发票,然后申请退税,结果税务局给我们退回全额(城市50,教育50,地方50),现在等于每项税费各多出来25元,一共多出来75元,这笔之前一直在应交税费挂余额,上属公司找会计公司来审计说要计入其他收益。这笔钱在财务帐上到底该怎么处理是最好的。
还有就是我们开发票同时开多个客户的发票,比方说发票税额为333.33,我们账上也记得增值税333.33。但是到税务局去扣税的时候扣的确实333.23.这差出来一毛钱。这个一毛钱在账上又该怎么处理。
上述两个问题有知道的麻烦指点一下。
还有就是我们开发票同时开多个客户的发票,比方说发票税额为333.33,我们账上也记得增值税333.33。但是到税务局去扣税的时候扣的确实333.23.这差出来一毛钱。这个一毛钱在账上又该怎么处理。
上述两个问题有知道的麻烦指点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