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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bear】以爱之名——以爱之名,行错之事,依然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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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自己是个唯心之人——即所爱之人即正义即无错
值得庆幸的是,在下尚未遇到需要在下取舍的事
关注网络文学抄袭一事已经一年过半,看到形形色色的抄粉与反抄人士的对谈嘻笑怒骂,也参与其中
爱——是无论粗俗高雅的论战中出席次数最高的字眼,远超过法律
何为爱?
抄粉言:她(他)给了我感动给了我知识给了我爱给了我无数我爱的人物与故事
反抄人士言:她(他)亵渎了我爱的作者我爱的人物我爱的故事我爱的文字
抄粉言:因为我爱她(他)我爱她(他)的人她(他)的故事所以不管她(他)作过什么作没作过什么我都会永远支持她(他)
反抄人士言:因为她(他)亵渎我爱的作者我爱的人物我爱的故事我爱的文字所以我要反对她(他)反对她(他)抄袭而成的所谓的“书”
一切,都是在爱的名义下展开
什么是爱?
爱,有错没有?
因为爱,所以没有错?
因为爱,所以可以无视一切?
因为爱,所以可以放弃公理放弃正义放弃道德放弃法律?
因为爱,所以可以伤害别人?
为了维护自己的爱,所以可以蔑视别人的爱?
或者说,因为我爱她(他),所以,她(他)无错……
既然她(他)无错,别人当然不能伤害她(他)……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
也许爱无错,但,以爱为名行错之事,依然是错!


1楼2010-04-18 12:49回复
    回复:4楼
    这就是爱这个字最大的悲哀^


    5楼2010-04-18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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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9 10:47:48
      广告
      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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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6楼
      想到鸭梨帝和杯具帝了……
      呃,不太一样……


      8楼2010-04-1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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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0楼
        其实这种“以爱为名错无过错”也是现在很多小说的惯用手法……于是,娃儿们杯具了……


        12楼2010-04-18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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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飘过
          于是,杯具的是,该思考这个问题的人没有去思考^


          17楼2010-04-18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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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几只歪楼的!


            33楼2010-04-1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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