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几个傻子专家先看看清楚,楼主已经签了劳动合同,既然补签了,人事不会蠢的让他签最近的日期,还双倍呢
打劳动仲裁官司,实践里面对劳动者最难的是举证,利益最大化当然双倍,但就楼主的情况,没有合同我估计证明劳动关系都很难。一个个想当然的主。
说违法解除,首先要有侵权行为,公司过了试用期说不能转正,不能调岗,这是口头通知,那怎么的,让楼主坐在办公位死等,然后诱使单位出错或者出现侵权行为?时间成本不要钱?机会成本不是钱?
入职才3个月,就算费劲心力要公司赔2N,收益也不高。
拿你应该拿的,然后安安单单赶紧新的开始,才是最理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