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媒体反映事项办理工作的意见
丰委办〔2010〕18号
各镇党委、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媒体反映事项办理的暂行规定》(丰委发〔2009〕48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了解民情民意,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健康和谐文明向上的网络舆论氛围,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网络媒体反映事项的日常办理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信息中心、县公安局等部门分工协作,相关责任单位具体承办。
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做好各类媒体群众反映事项的梳理、报送工作。尤其要做好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新华报业网“民意直通车”、西祠胡同“徐州论坛”、西祠胡同“丰县发展论坛”以及百度贴吧“丰县吧”的监管工作,发现敏感问题,及时以《网络舆情快报》形式批转责任单位办理;涉及重大敏感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视其情况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阅示后,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登记、编号,交责任单位办理。
县委宣传部要取得市委宣传部的支持,借助上级宣传部门与市内外网络媒体的协作关系,做好重大敏感网络舆情的妥善处理工作。
2.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部门信箱群众反映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和涉及重大敏感性问题的网络舆情群众反映事项的交办与督查工作。每月下发《媒体反映事项办理情况通报》,定期上报《媒体反映事项办理情况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的管理。信箱信件中一般性事项报送分管领导阅示;重大敏感事项报送县委书记、县长阅示。根据县领导批示,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交责任单位办理。
4.县信息中心负责做好县政府网站论坛的管理、舆情监管和相关技能的培训工作。提倡群众参政议政和合理诉求,做好县政府网站论坛栏目整合工作,开辟政民交流版块;进一步规范分版管理员的管理行为;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骨干网友的联谊活动,努力提高凝聚力和感召力,促进论坛舆情向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发现群众反映的敏感性问题,及时整理成《网络舆情快报》,视其情况,批转责任单位办理或报送县领导阅示;适时撰写上报《网络信息摘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各镇、各部门负责网络媒体反映事项的具体承办工作。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明确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群众反映的敏感事项。对群众的咨询求助、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事项,要及时予以解释、解决和说服引导。
各镇、各部门接到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交办的网络媒体反映事项后,应当予以登记,并及时受理和回应。在收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送镇、部门主要领导阅处;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通过发帖、跟帖或信件回复的形式予以回复(回复中应包含反映人反映事项的属实情况、调查处理结果、事项说明、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反映人投诉渠道等内容);5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包括调查核实、解决整改、反馈方式、下一步工作意见等情况)。如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批准。
各镇、各部门接收其它网络舆情监管部门或县领导直接批办的网络媒体反映事项,以及自行掌握的网络媒体反映事项,参照上述要求办理。
丰委办〔2010〕18号
各镇党委、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媒体反映事项办理的暂行规定》(丰委发〔2009〕48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了解民情民意,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健康和谐文明向上的网络舆论氛围,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网络媒体反映事项的日常办理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信息中心、县公安局等部门分工协作,相关责任单位具体承办。
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做好各类媒体群众反映事项的梳理、报送工作。尤其要做好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新华报业网“民意直通车”、西祠胡同“徐州论坛”、西祠胡同“丰县发展论坛”以及百度贴吧“丰县吧”的监管工作,发现敏感问题,及时以《网络舆情快报》形式批转责任单位办理;涉及重大敏感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视其情况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阅示后,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登记、编号,交责任单位办理。
县委宣传部要取得市委宣传部的支持,借助上级宣传部门与市内外网络媒体的协作关系,做好重大敏感网络舆情的妥善处理工作。
2.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部门信箱群众反映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和涉及重大敏感性问题的网络舆情群众反映事项的交办与督查工作。每月下发《媒体反映事项办理情况通报》,定期上报《媒体反映事项办理情况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的管理。信箱信件中一般性事项报送分管领导阅示;重大敏感事项报送县委书记、县长阅示。根据县领导批示,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交责任单位办理。
4.县信息中心负责做好县政府网站论坛的管理、舆情监管和相关技能的培训工作。提倡群众参政议政和合理诉求,做好县政府网站论坛栏目整合工作,开辟政民交流版块;进一步规范分版管理员的管理行为;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骨干网友的联谊活动,努力提高凝聚力和感召力,促进论坛舆情向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发现群众反映的敏感性问题,及时整理成《网络舆情快报》,视其情况,批转责任单位办理或报送县领导阅示;适时撰写上报《网络信息摘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各镇、各部门负责网络媒体反映事项的具体承办工作。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明确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群众反映的敏感事项。对群众的咨询求助、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事项,要及时予以解释、解决和说服引导。
各镇、各部门接到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交办的网络媒体反映事项后,应当予以登记,并及时受理和回应。在收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送镇、部门主要领导阅处;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通过发帖、跟帖或信件回复的形式予以回复(回复中应包含反映人反映事项的属实情况、调查处理结果、事项说明、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反映人投诉渠道等内容);5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包括调查核实、解决整改、反馈方式、下一步工作意见等情况)。如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批准。
各镇、各部门接收其它网络舆情监管部门或县领导直接批办的网络媒体反映事项,以及自行掌握的网络媒体反映事项,参照上述要求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