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于2021年8月2日骑电动车沿梓州大道辅道进城方向往天府五街去上班,行驶至和乐二街与梓州大道辅道交叉路口时,被一个从和乐二街出来右转到梓州大道辅道的水泥罐车撞到并碾压,我母亲当场就去世了,事后肇事方没有出面,过了几天在交警的协调下对方拿了10万丧葬费,实际用下来根本不够,殡仪馆加墓地开销都是十多万了,而且拿丧葬费的时候对方还很不情愿的样子,总觉得我们在求它们施舍一样,而且还口口声声说一切等保险来赔偿,而且对方拿了的丧葬费还要喊我们还它们,肇事方的车子是个人名义挂靠公司的然后请的驾驶员开车,虽然现在事故认定还没有出,很多人说应该是对方全责,我想问一下它们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其实我的诉求也不高,只是希望对方承担这部分丧葬费,但是对方肇事了一分钱也不想出,只想保险公司来赔,假如我不还它们这10万会怎么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