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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砖引玉,反驳“哀杀人凶手”论,制造出毒药的人≠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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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衷是希望柯哀同人写手太太们能对哀的身份有更积极阳光的认识,与超话小伙伴的交流中才意识到“哀杀人凶手”论在隔壁如此猖獗。是基于漫画的分析,全文4000+字。


1楼2021-06-28 09:51回复
    我经常看到隔壁用“灰原哀制造出了毒药所以哀是杀人犯”这个观点来攻击哀,比如这样的

    包括在读柯哀同人的时候,我们柯哀党可能也会认为哀因为做出APTX-5869(以下简称A药)害死了人而让哀背负着杀人凶手的罪恶感。
    “哀/志保不是杀人凶手”,作为柯哀党我们要有这样清晰的认识,也希望隔壁能用恋爱脑以外的大脑看待这个问题,何况你兰仗着空手道毁坏过不少公共设施和私人财物。
    刚好最近读到一篇蛮不错的文章,很适合作为“制造出毒药的人≠杀人凶手”这个话题的一方论点,所以写了这篇文章。文章柯哀的部分不多,分为五个部分
    一、APTX-5869的目的及哀/志保的态度
    二、从法律角度否定哀/志保“杀人犯”的定义
    三、从道德层面分析哀/志保“制出毒药”这件事
    四、柯南的态度(勉强算是柯哀的部分)
    五、哀之仁及尾声
    我在构思完这篇文章的整体框架之后,才在知乎上看到国土前辈已经回答过类似的问题,他有一个观点大概就是“用三次元的法律道德论二次元人物的是非是愚蠢可笑的”。想想以我的思路分析还真是挺傻的,但我还是坚持完成了这篇文章,毕竟隔壁是三次元的人,我们同人写手太太们也是三次元的人,而我希望反驳希望建议的是三次元的人。
    我不是法学专业也不是医学专业,难免有一些错漏或对专业的误解,所以仅作为抛砖引玉。


    2楼2021-06-2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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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7 23: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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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APTX-5869的目的及哀/志保的态度
      在原著漫画中,描述A药,提到A药的目的,或者说想要达到的目的,有以下几次




      另有一些关于“逆转时间”的侧面描写组织目的的,这里先不提。
      我们可以看出A药有两个版本:一是宫野夫妇想要做的 “梦幻般的”“可怕的”“令死者复苏的”神秘之药,被称为“Silver Bullet银色子弹”;二是志保“将烧剩下的资料碎片收集起来”后组织让她研究的“另一种药”,至于志保的A药究竟是什么目的我们仍不得而知,但至少我们可以知道绝对不是毒药

      并且在女儿节篇,哀有一段这样的描述

      她说“你们放心”,又可证不是什么杀人的毒药。日本的女儿节起源于我国古代的上巳节,就是王羲之《兰亭集序》里提到的“修禊”事也。原本女儿节的意义就是消灾解厄,而偶人娃娃的作用是做孩子们的替身把厄运带走。以及在原著漫画里,步美小女孩似乎也将偶人娃娃作为一种美好的情感寄托。
      我们很清楚“银色子弹”在《名柯》这部作品中的意义。作为“银色子弹”和被喻为“偶人娃娃”的A药,其研究目的,怎么可能是为了“杀人”呢?


      3楼2021-06-2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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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谨来说,A药其实还有两个版本,即宫野夫妇实际做出的版本——疑似17年前羽田浩司服下的那一批,以及志保实际做出的版本——新志和赤井玛丽服下的那一批。
        从第一话以及2016年青山亲自监修的“Episode ‘ONE’ 变小的名侦探”中,我们可以从琴酒口中得知在工藤新一之前没有人类服用志保版本的A药


        然而服用A药的名单又那么长


        其中还包括羽田浩司,我想我们甚至不能排除名单中大部分是服用宫野夫妇版本的A药,而志保版本的A药未必出现牺牲者的可能性。目前为止名柯世界其实也就过了几个月,如果仅算工藤被喂药到志保服药的时间那就更短了。在短时间内连续出现多例验不出毒性的死亡,早就引起社会舆论了,就像是《死亡笔记》里多例“心脏**”死亡,L最早追溯到了校园劫持犯那一例。不过嘛,这也说不好,毕竟经历了从电话亭到智能手机,樱花开了又衰,衰了又开,过了几番寒暑,日本地标几乎已经被炸了个遍了,这大半年霓虹人民还是过着平静而安逸的生活。
        关于志保对于组织“将A药(试验品)用于人体”的做法的态度,我们也可以从原著漫画中看到

        于是,综上所述,我们能够得出以下事实:
        1. A药不是用来杀人的毒药,但是有快速致死效果;
        2. 志保研制A药不是以杀人为目的的;
        3. 志保知道A药可以致死;
        4. 志保坚决反对人体试验;
        5. 志保没有拿A药做过人体试验;
        6. 志保自己没有以杀人为目的喂给人A药(除了她自己)。
        其实总结到这里结论已经很明显了,制造出有致死效果的A药的志保不是杀人凶手。打个比方就是,有人用菜刀用剪刀捅死了人,难道你要去给发明菜刀、剪刀的人判刑吗?


        4楼2021-06-2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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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法律角度否定哀/志保“杀人犯”的定义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因此,我们先从法律上来看这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用药物致人死亡”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即属于杀人罪。
          杀人罪可分为两种情况,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首先,“自己的行为”,志保连“给人使用A药”这个行为都没有,哪里够得成犯罪呢?退一步讲,将“志保研究并制造A药”作为此处的行为,可能导致“致人死亡”这个结果,那么志保有“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吗?没有。由A药的研究目的可知志保当然不会希望A药是会致人死亡的药,即志保不希望发生A药致人死亡的结果。
          那么,能将组织,或者说琴酒,把实验阶段的药物未经志保同意的情况下,拿出去当做杀人的手段,而志保无力阻止,看作是志保“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吗?不能。做个简单的类比,发明制造飞机的人,难道也要为因机长操作不当而导致的飞机坠毁事故负法律责任吗?
          (另外,自杀不算犯罪)
          由此可见,志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其余同上不再多做分析,这里多出的一点是“已经预见而轻易能够避免”。志保知道A药可致死,也许能预见组织用A药杀人,但雪莉能轻易阻止组织这么做吗?很显然,不能。要是能的话,姐姐还会被杀?还需要靠停止研究来抗议?还会被关进毒气室?
          所以,志保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所以说,从法律上来看,志保不构成杀人罪,志保也不是杀人犯。
          当然了,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志保不构成杀人罪。中国人提出的观点,用中国人的角度反驳解释,没什么问题。要是有人能科普一下日本法律,我洗耳恭听。不过,志保从出生开始由组织抚养不得不加入组织并替组织做研究这件事是否构成犯罪,又构成什么罪,我就不知道了。


          5楼2021-06-2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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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从道德层面分析哀/志保“制出毒药”这件事
            这里就需要引用我在开头就提过的不错的文章
            …… the Court in effect supported the medical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a centuries-old moral principle holding that an action having two effects — a good one that is intended and harmful one that is foreseen — is permissible if the actor intends only the good effect.
            大意是说:法庭认可“双效”医疗原则。这个存在了几个世纪的医疗道德原则认为——一项行为同时具有正面和负面的双重效果,正面效果是想要达到的,而负面效果是可预见的,如果实施该行为的人仅仅是为了取得正面效果,那他/她的行为是被允许的。
            我稍微做了一些搜索,这段文字节选自2002年英语考研的一篇阅读,而英语考研的文章基本上都是出自《自然》等较为科学、权威的杂志。文章讨论的是“医助自杀”的问题,当一个病人万分痛苦的时候,医生是可以开大剂量例如吗啡一类的镇痛药的,尽管这会加速病人的死亡。文中提到的一位教授,George Annas,William Fairfield Warren特聘教授,波士顿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法学系、生命伦理与人权学系主任,波士顿大学医学院、法学院教授。他打了一个比方,外科手术,“We don’t call those deaths homicides because the doctors didn’t intend to kill their patients, although they risked their death.” 意思就是,我们不会将手术失败视作谋杀,因为医生并没有想要杀人,尽管手术存在致死风险。
            我尝试找到了一篇能直接在网页上阅读的文章,是Dr. Annas于2012年写的名为Doctors, Patients, and Lawyers — Two Centuries of Health Law看标题就知道已经属于法律范畴了,不过我还是将之归在“道德”这一章节。文中提到一起发生在1807年的案例,大意是——
            一个,啊,姑且称为江湖郎中,声称他有医好所有发烧发热的能力。遗憾的是,一位患了严重感冒的病患服用他的药后短期内就死了,原因是这个药达到一定剂量后就像毒药一样。陪审团找不到他预谋杀人的证据,那时候也不需要有医师证之类的东西来证明自己是医生,法官给予的结论是死者对于被告的“轻信”,最后陪审团判定被告无罪释放。我想这里用的就是前文提到过的“双效医疗道德原则”来判定的。当然啦,在不久以后的1818年当地就出台了医疗许可的相关法律。
            以上是为了引出“双效”医疗道德原则,如此再来看“志保制造出毒药”这件事。
            汉语是很奇妙的语言,注意我说的是“制造出毒药”而非“制造毒药”,一个表结果,一个表目的。从第一章节我们知道A药不以“杀人的毒药”为目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志保制造出A药”这件事有双效,而“致死”是其可预见的负面效果而非想要达到的效果。所以我们甚至没有理由从道德上谴责志保。呐,就是近两年的事,新冠,比如被叫停的阿斯利康疫苗,你最多指责他们科研实验不到位,急功近利之类,不可能从道德上认为他们谋财害命。
            综上,无论从法律上和道德上,我们都不该认为哀/志保是杀人犯,或者哀/志保制出A药这件事有错。还有,尤其是隔壁需要清醒地认识到,A药救了工藤一命,如果不是志保的药,工藤新一已经被伏特加给枪杀了。


            6楼2021-06-2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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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柯南的态度
              柯南/工藤无疑是深谙法律,追求正义的。关于A药导致的后果,柯南的态度是有变化的,按时间顺序有这三次:
              1. 来自黑衣组织的女子篇

              这时候柯南只是以为A药单纯是开发出来用来杀人的,对于雪莉极度不信任,而且正处在震惊与愤怒的情绪中,因为雪莉耍了他(bushi),难免口不择言。
              2. 与黑衣组织再会篇


              当听到组织要用A药杀人时,先想到的是自己去把药取回来,让哀留在车里,甚至不是阻止组织杀人(小柯你变了,手动滑稽),取回来干嘛呢?给哀来玩儿研究啊!哀倒是自嘲般说到凶手这回事,但柯优先想到的还是哀的安全。
              与黑衣组织再会篇,TV动画做得很有张力,将事件的紧迫感渲染得很到位,尤其是哀失去知觉,柯大小号切换的那一幕,请务必去重温!
              3. 羽田浩司案篇

              早就不提什么杀人凶手之类的了,还去质疑哀的年龄。你为什么那么在意哀的年龄啊?质疑淑女的年龄很不礼貌诶!
              其实柯南早就抛弃了哀是杀人凶手的想法,还请隔壁夫为妻纲端正看待哀这个人。哀自己也在柯的保护下,与阿笠博士和少年侦探团的相处中逐渐释怀了,很喜欢现在活泼顽皮,但智慧不减的哀。早前哀的悲观,阴沉,鲨鱼论,更多的只是恐惧、不安和负罪感。她怕拖累别人,担心不被周围接受,把事务所的女孩的眼泪归结到自己身上。负罪感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情感,我们没完成功课就摸鱼的时候(比如我正在码字的此刻),减肥期间偷吃零食的时候,都会有这种感受。
              时代在变,哀在成长。日常的展开,我们能看到哀为阿笠博士的健康操着心,哀成为少年侦探团可靠的伙伴,哀尽其所能与柯南并肩而行。主线的展开,除了曾在组织的支持下研究药物,根本什么伤害人的事都没有做过,反而被认为是能够击碎组织的银色子弹。所以啊,这位在时间沉淀下愈发美丽的女子,要守护她啊!


              7楼2021-06-2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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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哀之仁及尾声
                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仁爱。仁爱包括三点:一亲亲之爱;二忠恕之道;三恻隐之心。
                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再来看哀——
                心念已逝的父母、姐姐,是为亲亲之爱;照顾、操心如同亲爷爷般的阿笠博士,是为亲亲之爱;友爱、保护少年侦探团,是为亲亲之爱。
                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她用自己的学识、智慧帮柯南和警(-//-)视厅破案,是为忠;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被组织追杀而不愿拖累旁人,是为恕。
                不忍见到事务所的女孩的悲伤的眼泪,是为恻隐之心。
                瞧,哀不正是一个仁爱之人吗?
                我一直觉得,每个柯哀党都会有很像哀的一面。我上一篇文章就表达过这样的观点,哀永远会在柯的后方,不争不抢,不卑不亢,不怨不艾,不离不弃。我们柯哀党也是站在柯哀身后,不争不抢,不怨不艾,不离不弃。因为想要不卑不亢,所以我写了这篇文章。
                感谢读到这里的人。是抛砖引玉,不足及错漏还请海涵指正。
                2021.06.27


                8楼2021-06-2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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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7 23: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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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十几年前开始喜欢灰原哀到现在 我从来没觉得她是杀人凶手 每次看到新兰党攻击这点我就很无语
                  而且那些人一边说她杀人凶手 又一边给她安上新兰党的头衔
                  也真奇怪 让一个"杀人凶手"当新兰的头粉有这么值得高兴吗 双标嘛


                  IP属地:中国台湾9楼2021-06-2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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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看的是名侦探新兰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1-06-2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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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这个就很离谱,tv版的翻译完全把意思颠倒过来了普通话版和日语版都是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1-06-28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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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找一份感冒药说明书,而后拍下来就是了。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1-06-28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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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开课题、立项的证明的话,研究毒药就是光明正大的,伸手要资金都天经地义。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1-06-28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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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a药哪来的柯南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1-06-28 13:02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