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4楼 刘谦讲的是他喜欢这首歌的原因----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他大学时有个很要好的同学兼朋友,形象像功夫熊猫,外号“黑熊”。黑熊暗恋他们班的一位娇小的女孩儿,刘谦叫她“小白兔”。因为二人看上去太不相配,所以黑熊一直不敢表白。直到他们的毕业舞会上,黑熊下定决心要用自己的歌声向小白兔表白。刘谦反对,认为以他的形象和歌唱水平,这样做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黑熊没听刘谦的劝,坚持在舞会上唱了这首歌----《the music of the night》,并因此而赢得了小白兔的芳心。二人如今已经组成了幸福的家庭。这段经典的爱情故事让刘谦印象深刻,也因此而喜欢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