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为被人写过文,
今天,
我要为你写一小篇文,
方大同、 你唱歌的时候最迷人,你全情的投入,让我的眼里只有你。
你很喜欢笑,笑起来很可爱,
可爱到让我忍不住想捏捏你的脸蛋。
你英文很棒, 以至于如此讨厌英语的我,
开始苦学英语。
我是一个普通的音乐特长生。
可我也是那么的执着。
因为你, 让我更加执着着。
你很优秀。
你很帅。
你很可爱、
你很奇特。
你让我顿时。
词穷了。
我想吧,
其实你最迷人的时候,就是表演的时候吧。
因为吧,
那时候的你,是那么的专注。
用迷人的词来形容你都不够了、
无论如何。
方 大 同 ,
你 是 我 的 偶 像 ,
forever那种。
你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