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赣州讯 首席记者徐娆、记者万里庆、李湖明报道:4月1日,赣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曾庆香“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当天上午举行了颁奖仪式,颁发了证书和1万元奖金,曾庆香妻子杨素兰现场领取了奖项。曾庆香见义勇为,舍己救人,事迹突出,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赣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曾庆香为“赣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记者了解到,从3月19日开始,信丰县政府开始在各乡镇巡回开展曾庆香见义勇为事迹报告会,号召全县人民学习他的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让英雄事迹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让整个社会一起学习这种英雄人物,了解英雄事迹。
赣州市人民政府当天上午举行了颁奖仪式,颁发了证书和1万元奖金,曾庆香妻子杨素兰现场领取了奖项。曾庆香见义勇为,舍己救人,事迹突出,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赣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曾庆香为“赣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记者了解到,从3月19日开始,信丰县政府开始在各乡镇巡回开展曾庆香见义勇为事迹报告会,号召全县人民学习他的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让英雄事迹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让整个社会一起学习这种英雄人物,了解英雄事迹。









